1、通過學習了解生命的可貴,掌握有關的交通安全知識,認清學習目的,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2、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指導方針,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確保交通安全。
3、引導學員在活動中認識生命的意義,在自我體驗中發揮潛能,豐富自我生命,提升生命意義。進而教育學生關愛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激揚生命、熱愛生命、保護生命。
4、為加強對學員法制與交通安全的教育與管理,使學生增加法制觀念,做到知法、守法,能確保身心健康,平安完成學業。
5、通過學習有關安全知識,使學生樹立自護、自救觀念,形成自護、自救的意識,使學生安全、健康成長。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