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年始成進士,授長興知縣。用古教化為治。每聽訟,引婦女兒童案前,刺刺作吳語,斷訖遣去,不具獄。大吏令不便,輒寢閣不行。有所擊斷,直行己意。大吏多惡之,調順德通判,專轄馬政。明世,進士為令無遷倅者,名為遷,實重抑之也。隆慶四年,大學士高拱、趙貞吉雅知有光,引為南京太仆丞,留掌內閣制敕房,修《世宗實錄》,卒官。 翻譯: 歸有光,字熙甫,昆山(今屬江蘇)人。九歲就能寫文章,到二十歲,“五經”、“三史”等書全已通曉,拜本地魏校作老師。嘉靖十九年(1540)考取舉人,以後考了八次進士都沒有中。遷居嘉 定安亭江邊,讀書談道。學生常常有幾百人,稱他震川先生。嘉靖四十四年(1565),才考取進士 授官長興(今浙江湖州)知縣。他用古代的壹套政教理論和做法來進行治理。每次審理案件,把 婦女兒童領到案前,說著尖細的吳語,斷完案,把人打發走,不寫判決書。上級的命令不切實際 就束之高閣,不去執行。與上司有所爭執,就徑自照自己的意思辦。大官們大多不喜歡他,調作 順德(今屬廣東)通判,專管馬政。明代,進士作縣令沒有晉升副職的。因此,調任通判名為提升 實際上是很重的貶謫。隆慶四年(1570),大學士高拱、趙貞吉平素與有光交好,引薦他作南京太 仆丞,掌管內閣制敕房,編撰《世宗實錄》,死在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