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淩手抄報做法如下:
使用紅色的畫筆畫出邊框、再使用黑色的畫筆在多邊形的上方、下方、右邊畫出陰影的形狀。在多邊形圖案的內部用桔紅色的畫筆寫出“反對校園欺淩”六個字。在報頭的下方使用黑色畫筆畫出圓角矩形的邊框,內部畫成虛線條。
用淺紅色的畫筆在兩個邊框之間塗上顏色,使用紅色的畫筆畫出禁止符號的形狀,用黃色的畫筆描壹圈顏色。在報頭的右邊用粉紅色、淺紅色、紅色畫出橢圓形的邊框。
在橢圓形的下方用紅色的畫筆畫出下圖的外邊框和內部的虛線邊框,用黃色的畫筆在兩層邊框中間塗上顏色,在右下方畫出“NO”的形狀在三個邊框內畫出橫線條,最後在手抄報的空白處畫出裝飾圖案。
校園欺淩
校園欺淩是發生在校園內外、以學生為參與主體的壹種攻擊性行為,它既包括直接欺淩也包括間接欺淩。校園欺淩不等同於校園暴力,校園暴力包含校園欺淩,而校園欺淩是最常見的壹種校園暴力。
當前我國和全球的校園欺淩現象都十分嚴峻,各國政府和各國際組織也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文件以應對校園欺淩。
知識拓展:
欺淩者是指在校園內外實施欺淩行為的壹方,其中包括主要欺淩者和欺淩協助者/支持者。主要欺淩者指欺淩事件的“主犯”,即在欺淩事件中起主要作用或組織、領導作用的人,這樣的欺淩事件參與者在三人以上。
欺淩協助/支持者不是欺淩行為的發起人,但在欺淩開始後加入或協助欺淩。部分欺淩協助者受欺淩者的恐嚇、威脅,屬於被迫參與欺淩。
被欺淩者遭受欺淩的誘因眾多,既包括外界欺淩者的挑釁與攻擊,也包括被欺淩者自身的個性特征、父母教養方式、家庭結構、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校園環境、同伴關系等主客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