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隨意的發言,插話。我們在法庭要保持肅靜,不要隨便的說話擾亂法庭秩序;
2、發言的時候要言語清晰,盡量不要緊張,不要_哩_嗦,只要簡單的把事情的經過說壹遍就可以了;
3、要實事求是的說話,不要撒謊,不要做偽證。
行政訴訟第三人的訴訟權利:
1、參訴權利;
2、訴訟主張權利;
3、提起訴訟權利;
4、答辯權利;
5、對撤訴提出異議的權利;
6、舉證權利;
7、申請調取證據權利;
8、申請延期審理權利;
9、上訴權利;
10、申訴和申請再審權利;
11、與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平等享有的其他訴訟權利。
行政訴訟第三人地位;
1、行政訴訟第三人的法律地位與原告、被告類似;
2、第三人在訴訟中有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主張的權利和對人民法院的壹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等權利;
3、類似於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因大部分均具有原告資格,在訴訟中的權利、義務幾乎和原告相同;
4、而類似於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行政訴訟被告不得反訴及不能在行政訴訟期間向原告和證人自行搜集證據的限制,類似於被告的第三 人因其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中所處的地位,也可能有這樣的限制,在應當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
行政訴訟第三人舉證期限和送達
1、對於第三人的舉證期限問題,應當均適用原告起訴後被告的送達期限以及舉證期限;
2、行政訴訟法沒有規定的期間和送達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間和送達的期間。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法庭上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本著對自己有利的原則進行陳述。具體的陳述內容,應該根據自己案情發展,靈活進行。同時,在民事訴訟中,當事雙方的權力是平等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第三人承擔義務或者減損第三人權益的,第三人有權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