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擬壹份學校田徑運動會比賽規程
壹.主辦單位:xxx學校 二.承辦單位:XXX學生部體育科、南匯中學 三.比賽時間: 年 月 日 四.比賽地點:XXX體育場 五.參賽方法: 1 .運動員資格: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在XXX學生。 2 .組別:男女子組,男女運動員各 X 名 3 .每壹單項參賽人數不限,每壹運動員限報二個單項,另可兼報接力。 4 .報名表可分開填寫,姓名、項目、出生年月等均用 A4 紙電腦打印(手寫不予受理),蓋章後於辦證時交至辦證單位。報名表於 2009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9 : 00 到下午 16 : 00 時,交南匯區青少年體育學校 5 .所有參賽運動員必須統壹辦理參賽證參賽,無參賽證者壹律不得參加比賽。 6 .特殊說明:如遇運動員賽前因傷病無法參賽,允許在賽前壹周內換人,但不換項目,並必須書面通知組委會。 六.競賽與錄取辦法: 1 .按照國家田徑協會最近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執行。 2 .每壹單項包括接力均錄取前八名,不足八名減壹錄取,並按 9 、 7 、 6 、 5 、 4 、 3 、 2 、 1 記入團體分。 3 .團體分以該校男女組比賽所獲得單項名次分之和計算,若總分相等則按獲高名次人次排列。 4 .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越組者,追求有關人員和學校領導責任,並進行通報,發現壹人次扣團體總分20 分,以此類推。 5. 運動員比賽號碼布由光明青少年體育俱樂部代辦,比賽結束後及時歸還以確保號碼布不流失。各組須交100 元押金,如號碼布不遺失,則押金歸還。 6. 比賽釘鞋用釘限用6 毫米短釘。 七.參賽單位在比賽期間的壹切費用均自理。 八.協助擔任這次運動會裁判的工作人員由教育局統壹聘請。 九.定於 4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 : 30 時,在南匯中學會議室召開領隊會議,並領取秩序冊、預定客飯,請各單位準時出席。 十 . 本屆運動會將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優秀組織獎。 十壹.本規程解釋、修改權屬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