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準(2017年版)》包含前言、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學科核心素養與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內容、學業質量、實施建議、附錄等部分。與《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稿)》、《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相比存在繼承與發展的關系,下面針對修訂的主要內容和變化進行解讀:
(壹)課程名稱的修訂
在2003年發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實驗稿課程標準)中,課程名稱為“生物”,與2001年發布的《義務教育生物課程標準(實驗稿)》相同;2011年發布的《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以下簡稱2011年版課程標準)中首次對中學生物學課程名稱修訂為“生物學”;《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準(2017年版)》(以下簡稱2017年版課程標準)沿用了“生物學”這壹課程名稱。從“生物”到“生物學”並非壹字之差,而是課程理念的變革。修訂後的“生物學”課程,從課程內容、課程結構等角度均有調整,課程內容的內在聯系更為緊密,學科特色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