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種緣由沒有最終完成落戶需開未落戶證明時,這個證明只能由派出所來開具。
原因就是我國的戶籍(戶口)是由公安局派出所壹家在進行管理,戶口的存在與異動只有公安局派出所清楚,與戶口相關的壹些證明(比如戶口遷移時的《戶口準予遷入證》、《戶口遷移證明》,戶籍證明,未落戶證明等)都得要公安局派出所來開具才有用,其他任何部門開具的都沒有用(壹則不了解情況;二則沒有這個權力)。
妳說的“畢業時的戶口遷移證是學校保衛處開的”,其實“學校保衛處”並沒有這個權力給妳開具《戶口遷移證明》,而是“學校保衛處”工作人員受了學校所屬派出所的委托給妳代開的,或者是學校所屬派出所在“學校保衛處”有駐點,由駐點民警開的。因為高校學生數量大,每年入學、畢業的都很多,戶口遷移的密度大任務重!為了方便他派出所自己同時也方便學生,壹般高校所屬派出所都會在高校駐點,或長期或定期給學生辦理這之類的事務,自己在時自己辦,自己不在時委托學校保衛處工作人員代辦。給妳造成這個錯覺的主要原因是妳不明白這裏面的就裏,反正妳的《戶口遷移證明》是在“學校保衛處”開的而不是在派出所開的,就以為隨之而來的未落戶證明也不應該只是由派出所來開!其實不是這樣的,開這些證明全程都是公安局派出所的事。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