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霧天能見度50米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裏。
當能見度較低時要保持的車距具體如下:
1、當能見度低於200米,應與前車保持100米以上距離;
2、當能見度低於100米,應與前車保持50米以上距離;
3、當能見度低於50米,應與前車保持50米以上距離。
在濃霧或濃霧中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駕駛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不要跟得太近,也不要隨便超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可以避免前車緊急剎車時追尾。由於能見度低。我看不清楚,看到前面的車可能還來不及反應;
2、經常按汽車喇叭來顯示位置;
3、充分利用照明。在濃霧中開車時,能見度很低。霧燈、示廓燈和危險警告燈必須打開。禁止使用遠光燈;
4、調整車速。
綜上所述,在途經山區或者高速公路的高海拔地區,或者在多霧的季節,我們都可能遇到大霧天氣影響能見度,除了降低車速、保持車距,還要記得打開雙閃燈、霧燈,讓其他車輛能看到自己,以免發生碰撞。另外如果在高速上遇到大霧天氣,能見度低於50米的話,最好盡快行駛到安全位置停車,等天氣好轉再繼續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裏,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裏:
(壹)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