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周歲以上(與父母或父母壹方同時申請時孩子年齡則不限),具有法令行動的能力。
3.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規,比如說沒有犯罪記錄、交通違反。
4.有足夠維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資產,年收入不少於200萬日元。
5. 有進行納稅義務,沒有拖欠年金和保險。
6. 能夠和日本人正常口語交流。
首先,以正當的居留資格持續在日本居住超過10年以上的人,才有資格申請日本的永住權。註意這裏說的是才有資格申請,這壹點很多人會誤會,以為只要住滿10年就可以申請了。其實這是壹個錯誤的觀念,也是很多人考慮申請日本永住權時最常誤解的地方。以就學簽證或是留學簽證來到日本的人,在這10年以內,必須要有5年以上是拿所謂的工作簽證,才符合申請日本永住權的條件。打個比方壹個同學他拿了2年的就學簽證之後考上大學,花了5年的時間從大學畢業,也就是拿了5年的留學簽證,他以為只要再過3年就可以申請永住權了,正如上文所說的這是誤區。如果是和日本人或者是永住者結婚,並且有所謂的結婚簽證的人,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就可以擁有申請日本永住權的條件了。這個3年的期間是以拿結婚簽證的期間為基準,而不是以結婚的期間為基準。擁有定住者簽證的人則是需要5年就可以擁有申請日本永住權的條件。
日本留學需要什麽條件:
1、高中畢業為23歲以下,大專及大專以上28周歲以下。
2、已受過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12年以上學歷教育者。
3、申請之前,必須有進修日語課程滿500小時以上或日語能力二級以上者。
4、經濟擔保:300萬日元或3萬美元、人民幣15--20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