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後,學部生(普通大學生)、大學院生(研究生)在上課期間每周可以打工28小時,春假、暑假和寒假期間每天可以工作8個小時。研究生(研修生)、聽講生(旁聽生)在上課期間每周可以工作14小時,在春假、暑假和寒假裏每天可以工作8小時。
工作簽證通過率高
留學生畢業後,即使留學簽證的在留期限還有剩余,按照規定也不能繼續留在日本。2004年,日本政府為了方便留學生畢業後在日本找工作,為留學生提供最長6個月的短期簽證。
具體的申請辦法是,留學生本人在畢業以前到入國管理局申請3個月的?短期滯在?簽證。留學生可以利用這3個月的時間找工作,如果在這期間拿到公司的內定(錄取)通知書,就可以向入國管理局申請工作簽證。
但如果不能在3個月時間內找到工作,還需要更長的時間,可以向入國管理局申請就職活動需要的3個月?短期滯在?簽證。申請就職活動的?短期滯在?簽證,需要比申請普通的?短期滯在?簽證多提供壹份畢業學校的推薦信。壹般持?短期滯在?簽證的外國人是不可以打工的,但是為了就職活動(找工作)而申請的?短期滯在?簽證,也可以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書》,那樣就可以壹邊合法打工壹邊找工作了。
壹個原本持?留學?簽證的外國人,在取得了用人單位的《內定通知書》以後,就可以向入國管理局申請工作簽證。申辦時需要提交護照、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等資料。入國管理局會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內決定是否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