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汽車超載1人怎麽處罰
1、汽車超載1人的處罰如下:
(1)駕駛客運汽車、校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50%,記3分;
(2)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200-500元,記6分;
(3)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500元,記12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