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綜合評判標準
壹般規定:道路駕駛技能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為合格。
道路駕駛技能通用評判
不合格情形: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評判為不合格
1,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2,遮擋、關閉車內視頻監控設備的;
3,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4,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刷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5,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的;
6,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7,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8,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10,
使用檔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11,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檔位或連續2次掛檔不進的;
12,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13, 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秒的;
14,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的;
16,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17, 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18, 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19, 爭道搶行,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的;
20, 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21,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2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
23, 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
非機動車的;
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29,學員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扣10分情形:考試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扣10分
1,駕駛姿勢不正確的;
2,起步時車輛後溜,但後溜距離小於30cm的;
3,操作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檔,不能及時糾正的;
5,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
6,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的;
7,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的;
8,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
9,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
10,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壹次的;
11,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動不平順的;
13,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
專項評判(科目三考試項目分類評判標準)
1, 上車準備:上車準備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不繞車壹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不合格;
② 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 起步: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 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不合格;
③ 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未側頭觀察後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 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檔(駐車檔)的,不合格;
⑤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的,不合格;
⑥ 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的,扣10分;
⑦ 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的,扣10分;
⑧ 道路交通情況復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扣5分;
⑩ 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扣5分;
⑾ 啟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的,扣5分。
3, 直線行駛:直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直線運行的,不合格;
② 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 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④ 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扣10分;
4, 加減檔位操作:加減檔位操作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的,不合格;
② 車輛運行速度和檔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 變更車道:變更車道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② 變更車道事,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6, 靠邊停車:靠邊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② 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③ 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線的,不合格;
④ 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⑤ 下車後不關閉車門的,不合格;
⑥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cm的,扣10分;
⑦ 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⑧ 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⑨ 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
7, 直線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②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③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④ 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8, 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汽車站,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 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③ 未停車禮讓行人的,不合格
9, 會車:會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者未與其它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② 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不合格;
③ 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不合格;
10,超車:超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②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③ 超車時,未側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④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⑤ 超車後急轉向駛回原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⑥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壹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⑦ 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11, 掉頭:掉頭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不合格;
② 掉頭地點選擇不當的,不合格;
③ 掉頭前未發出掉頭信號的,不合格;
④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間行駛:夜間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①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不合格;
②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③ 通過急彎、破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
④ 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
⑤ 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⑥ 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
⑦ 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⑧ 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
⑨ 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扣5分。
註意:路考距離3公裏
科目三智能化考試註意事項
壹、模擬夜考燈光使用
1,夜間通過急轉彎/坡道/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燈光使用:交替使用遠近光(變光2次以上)
2,夜間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
燈光使用:近光燈
3,夜間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於移動
燈光使用:將大燈轉化為示寬燈+雙閃
4,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
燈光使用:大燈開啟
5,霧天行駛
燈光使用:霧燈+雙閃+大燈開啟
6,在剛才同樣條件下緊跟前車行駛
燈光使用:近光燈
7,與對方會車、距對方來車將近150米
燈光使用:近光燈
二、轉向燈操作
1,起步必須打左轉
2,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掉頭需要打方向時,必須打方向燈超過3秒。
三、檔位和車速
①低檔高速
1檔車速不能超過20Km/h
2檔車速不能超過30 Km/h
3檔車速不能超過40 Km/h
②高檔低速
4檔車速不能低於20 Km/h
5檔車速不能低於25 Km/h
四、控制車輛
1,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作桿要置於空擋。
2,要選擇合適的檔位,不要造成車輛抖動。
五、限速路段
1,通過路口,公***汽車站,人行橫道需要減速讓行(35 Km/h以下)
2,當聽到語音提示減速讓行,需立刻降低車速到35 Km/h以下
3,通過學校區域,需立刻降低車速到35 Km/h。
六、直線行駛和會車
只要考車跑完3Km,兩項目自動通過
七、變更車道
1,車輛橫向位移要達到或者超過壹個車道寬度。
2,考車可以向左變道,也可以向右變道。
3,向左變道打左轉向燈,向右變道打右轉向燈。
八、超車
當聽到語音提示超車時,12秒內必須將車速增加20%以上。
九、加速行駛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加速行駛”需立即按規定的車速逐級加至最高檔(五檔),保持車速50公裏左右,堅持跑出200米左右才能完成。
十、綜合評判
1,考試全過程考生必須掛滿所有檔位(1-5檔)。
2,考試全過程考車車速必須有個時刻達到45Km/h以上。
3,考試全過程禁止空擋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