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大的差別在於體現了我國建設市場發展過程中的不同定價階段。定額計價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階段(即計劃經濟時期,由於是定額計價的方法是照搬前蘇聯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實行量價合壹、固定取費的政府指令性計價模式);而清單計價模式則反映了市場定價階段(工程量清單只規定量,不規定價,各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技術水平和施工成本報價,增加了競爭性)。 (2)主要計價依據及其性質不同。定額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為國家、省、有關專業部門制定的各種定額,其性質為指導性;清單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為清單計價規範,其性質是含有強制性條文的國家標準。 (3)編制工程量的主體不同在定額計價方法中,建設工程的工程量分別由招標人和投標人分別按圖計算。而在清單計價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標人統壹計算或委托有關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單位統壹計算(如果是招標方工程量計算錯誤,比如少算,壹切責任有甲方負責,最後的決算是按照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4)單價和報價組成不同定額計價法的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而清單計價方法采用綜合單價形式,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並考慮風險因素。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的報價除包括定額計價法的報價外,還包括預留金、材料購置費和零星工作項目費等。(5)適用階段不同工程定額主要用於在項目建設前期個階段對於建設投資的預測和估計,在工程建設交易階段,工程定額通常只能作為建設產品價格形成大的輔助依據,而工程量清單計價依據主要適用於合同價格形成以及後續的合同價格管理階段。體現出我國對於工程造價壹詞兩義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方法(慢慢的定額計價會被淘汰,計價方法的方向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由於我國建築業發展的局限性,很多企業沒有自己的壹套完整的計量計價規範,兩種不同的管理方法其實就是壹個過渡)。(6)合同價格的調整方式不同定額計價方法形成的合同其價格的主要調整方式有:變更簽證、定額解釋、政策性調整。而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在壹般情況下單價是相對固定的。(7)工程量清單計價把施工措施性消耗單列並納入了競爭的範疇定額計價未區分施工實物性損耗和施工措施性損耗,而工程量清單計價把施工措施與工程實體項目進行分離。(8)評標采用的方法不同定額計價投標壹般采用百分制評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投標,壹般采用合理低報價中標法,既要對總價進行評分,還要對綜合單價進行分析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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