艋舺(Monga),其實是平埔族語,原來的意思是指小船。
地名艋舺
1.艋舺,又稱文甲,住民語「Moungar / Mankah」,今名萬華,為臺北市發源地,其最古老市街在紗帽廚番社的故址大溪口,即今之貴陽街與環河南路口,清雍正初年(1723年),福建泉州之晉江、南安、惠安三邑人士渡海來此地搭建茅屋數棟,販賣蕃薯為生而漸成小村落,稱為蕃薯市,由於當時平埔族人系以獨木舟自淡水河上遊載運農產品與漢人交易;平埔族人稱“獨木舟”為艋舺,此為艋舺地名之由來。
依據臺灣堡圖,艋舺的範圍北至忠孝西路,東至中華路壹段(臺北城西城墻),西至淡水河,南至三水街。現代壹般人將三水街以南至縱貫鐵路(鐵路地下後變成艋舺大道)之間也當作艋舺的壹部份,但是三水街以南至大排水溝(加蓋後變成西藏路)的地段是下崁莊。反而忠孝西路以南至貴陽街的地段本屬艋舺,現代壹般人卻視為『西門町』(這裏戰後屬城中區,1990年劃入萬華區)
2.舊時高山族水上交通工具。流行於臺灣。壹種用整段樹幹挖制成的小船。基隆壹帶的,兩側還用藤條縛上木板,以拉架載重量和穩定性。小的只能坐兩人,在的可乘二十五人。造舟時,全村青壯年都來幫忙。新舟下水時要舉行祭祀,由眾人推入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