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 則
第二章 主要會計政策
第三章 會計科目的設置
第四章 會計憑證和帳簿
第五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六章 對外投資的管理
第七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章 資金籌集管理
第九章 所有者權益
第十章 收入管理
第十壹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二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十三章 財務報告
第十四章 財務分析
第十五章 稅務管理
第十六章 電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 財務檔案管理
第十八章 會計工作交接
第十九章 附則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加強集團公司及其各下屬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會計和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房地產業相關聯的公司。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第三條 公司實行財務工作集中統壹領導,統壹掌握安排資金運作、資金使用、財產購置、費用開支、財產損失處理、各種收入壹律上交公司,各部門不得對外收費。各項支出必須經財務部門審核,報經財務總監、總裁或總裁授權人批準後方能用款。
第四條 公司設財務總監,協助總裁分管公司的財務工作。公司財務部設會計核算處、預算處、資金管理處,負責組織、控制財務收支和全面核算、監督公司業務,為各項經濟決策提供準確的信息,同時做好各項財務收支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決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 主要會計政策
第五條 本公司執行的會計及財務制度為:《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等。
第六條 以每年元月壹日至十二月三十壹日為壹個會計年度。
第七條 記賬原則和方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實行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九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十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出租開發產品按直線法進行攤銷。
第十壹條 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和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章 會計科目的設置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並根據具體經營特點選用會計科目。
第十三條 財務部在具體賬務處理中必須正確使用確定的會計科目,在實際工作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設相關會計科目。
第四章 會計憑證和帳簿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原始憑證的取得必須真實、有效、正確、完整。原始憑證的使用應遵守以下條款:
1.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印章。
2.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其本人的簽名或蓋章。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和公司主要領導的簽名或蓋章。
4. 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公司的印章。
5. 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6. 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壹式幾聯的原始憑證,只能以壹聯作為報銷憑證。
8. 壹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並連續編號。
9. 按規定應該使用電子發票、稅控機打發票或定額發票的必須按其規定辦理.
10. 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壹並保存,不得撕毀或遺失。
11. 經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12.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印章。
第十五條 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確定會計科目填制的記賬依據。記賬憑證的使用應遵守以下條款:
1. 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 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壹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3. 填制記賬憑證應包括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記賬人、財務負責人等內容。
4. 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件。
5. 壹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本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
6.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即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7. 已登賬的憑證,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應調整相關科目;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損益類的應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用藍字更正。
第十六條 根據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公司設置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片或固定資產臺帳、出租開發產品臺帳等賬冊。
第五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公司的壹切資產均為集團公司所有,必須納入公司賬內統壹核算和監督。任何人或單位都不得保留賬外資產,以防流失。
第十八條 財務部應做好流動資產的管理工作。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壹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第壹節 貨幣資金
第十九條 公司在生產經營中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交到公司財務,及時入賬,任何部門、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二十條 對公司的貨幣資金和其他流動資產必須加以嚴格的管理,貨幣資金的使用和流動資產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經有關領導簽字,否則不得支付和處理。
第二十壹條 公司只有總裁和財務總監有貨幣資金使用和流動資產處理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現金的安全,同時又不影響現金的合理使用,庫存現金量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
1、對每筆超過_3000_元的大額現金支出應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以便財務部提前做好準備。
2、現金的收支範圍嚴格執行國家的現金管理規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經批準或不符合財務要求的票據字條等充抵現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現金。不得坐支現金。
3、每筆現金支出都必須根據審核無誤並經財務總監、總裁或總裁授權人簽批的原始憑證支付,並編制記賬憑證。
每筆現金收入也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對發生的業務要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日盤點現金,確保賬實相符,月末與總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出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5、對造成損失的責任人,依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差旅費和必須以現金支付的1000元以內的采購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現金,嚴禁因私借款。
1、借用現金應說明用途、歸還(或報銷)時間,且必須按期歸還(或報銷)。逾期不還者將從工資中扣除。
2、借用現金,申請人應填制現金借款申請表,寫明用途,由部門經理審核確認,經財務總監、總裁或總裁授權人批準簽字後方可領用。
第二十四條 認真做好銀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銀行結算制度。
第二十五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⑴ 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有關財務人員審核、財務經理復核、財務總監批準後方能領取。
⑵ 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_2000_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采購單、計劃書等)。
⑶ 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於領取後10日內報賬。
⑷ 對未及時報賬者財務人員應該及時督促,並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⑸ 在支票有效期內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況變化未使用的支票應及時退還財務部.對未及時歸還者財務部應及時督促,並不予簽發新支票。
⑹ 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⑴ 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⑵ 建立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詳細登記每筆銀行支票的領用時間、號碼、用途、金額、領用人、收款單位等。
⑶ 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銀行存款變動表。準確掌握賬戶余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資金。
⑷ 出納人員應於月末填制“銀行賬戶余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準後呈報財務總監,並傳至總經理。月終前可根據公司資金變動的頻繁程度和公司業務的需要,按照財務總監或總經理的要求臨時報送。
⑸ 按時於月末填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交財務部副經理(主管會計工作)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賬。
⑹ 出納人員應及時申購支票,並妥善保管。
⑺ 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分專人妥善保管。
⑻ 作廢的支票,要及時註明“作廢”,並妥善保管,統壹註銷。
第二十六條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等其他結算方式的要嚴格按照《票據法》和銀行規定,按照本制度規定的內部申請、審批程序和銀行的結算制度辦理。
第二十七條 每日的銀行收付業務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月末與總賬核對。必須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管理
第二十八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公司在決定提供信用於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並按相應的權限批準信用額度,最終由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財務部應認真登記客戶往來臺帳,按照應收單位、部門或個人分別核算,及時核對、催收應收款項。應根據客戶的欠款情況,分析其信譽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收回欠款。
3、所有應收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公司負責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帳項(至少每月壹次),確定每項賬款的可收性,並每月編制帳齡賬目分析,財務經理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4、公司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計提壞帳準備的基礎,並每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
5、公司負責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系,按期填制並發送催帳通知單,與業務人員合作進行賬款的催收,對業務人員催收賬款進行督促和監督。
6、 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⑴ 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回;
⑵ 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
7、公司財務經理應每季檢查應收賬款,100萬元以下的壞賬經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批準後,可作為壞帳處理。100萬元以上的壞帳,應由董事會確定後才可進行處理。所有處理的壞帳,均應撰寫情況摘要匯總到董事會。
8、公司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應遵循“誰經辦,誰負責,及時清理”的原則。財務部定期考核應收賬款周轉率、應收賬款回收期等指標,確定獎懲措施。
9、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將比照上述應收賬款的管理執行。
第二十九條 預付款和定金,根據集團已頒發的《資金審批及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第三十條 預付款和定金應按對方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帳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定期檢查預付款和定金,監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節 存貨管理
第三十壹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三十二條 工程物資的管理
1、工程物資的采購:
⑴ 工程物資的采購,根據工程計劃和預算,編制總體采購計劃,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⑵ 每月初,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上月工程物資的實際消耗情況、工程進度變化情況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購計劃,嚴禁無計劃盲目采購。
⑶ 工程物資的采購必須由專人負責,采購員應根據經審批過的計劃及采購清單實施采購。
2、工程物資的入庫:
⑴ 工程物資購進後,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⑵ 工程物資入庫驗收,發現采購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購人員直接負責;驗收入庫後發現問題的,由保管員負責。
⑶ 工程物資驗收時發現短缺、毀損等數量、質量上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其中應由運輸部門負責的,要填制工程物資短缺毀損清單,由運輸部門鑒證後,連同工程物資壹並送交倉庫。對於數量尚未點清,驗質尚無結果的工程物資應單獨保管,不得領用。
⑷ 工程物資經驗收後,保管員應填制收料單,壹式三聯,第壹聯材料采購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資采購計劃執行情況;第二聯隨同發票送交財務部門報賬;第三聯倉庫留存。
⑸ 采購人員向財務部門報賬時,原始單據和入庫手續必須齊全,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賬。
3、工程物資的領用:
⑴ 工程物資的領用必須按領料單的要求嚴格填寫,領料單如有缺項,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倉庫材料核算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並通知領用人補填完整。
⑵ 領料批準權限,按各級領導的審批權限規定辦理。
4、工程物資的庫存管理:
⑴ 倉庫必須建立收、發、退料責任制,嚴格執行驗收,規範計量工具、量尺過磅、點數、估堆、驗質、上架、入庫、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證相符。
⑵ 建立工程物資管理臺賬,進行數量、金額核算,設立核算人員,認真填寫收、發、退料憑證,做到真實可靠。
⑶ 倉庫根據收、發、退料單登記材料明細賬,並於月底報送財務部門,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
5、工程物資的盤點清查制度:
⑴ 為了不影響財務核算工作,倉庫應在每月25日結賬,編報工程物資變動表、支出清單並附收、發、退料憑單及時送交財務部門。每月25日結賬時,要做好收、支、結存的盤點工作,核對庫存數,從量上查明盤盈、盤虧數,報送財務部門。
⑵ 建立工程物資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用點數、過磅或測量等方法點清數量。盤點後,編制庫存物資盤點表,將倉庫工程物資卡片所列的結存數和盤點的實有數相核對,對於賬實不符的材料,應切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工程物資要求每季度清查壹次。
⑶ 財務必須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工作,合理組織工程物資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做到帳帳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保證帳、卡、物、資金四相等。
⑷ 做好工程物資的索賠工作。
6、工程物資的稽核:
⑴ 公司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對工程物資業務進行核查,對工程物資資金的利用效益進行分析。
⑵ 審計人員應參與工程物資的盤點,現場觀察存貨的流動與控制。在調查過程中,還應聽取生產技術人員、工程師及有關專家的意見。
⑶ 工程物資資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過對材料會計核算反映的存貨資金使用情況的計算、檢查、分析(如計算工程物資周轉率、周轉天數等指標),以加強工程物資的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第三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規定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根據需要填寫購買申請單,經有關部門審核,公司領導批準,方能選購。壹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財務總監審批;壹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財務總監及總裁或總裁授權人批準。
3.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實行歸口管理,計算機類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資源部管理,其他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各歸口管理部門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應進行以下工作:
⑴ 參與供應商的選擇評價
⑵ 參與品種、型號、規格、價格的選擇
⑶ 負責驗收
⑷ 提出轉移、報廢處理意見及參與清理
⑸ 參與組織資產清查等
4、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歸口管理部門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5. 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壹式三份的領用憑證,壹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壹份交給使用部門為實物管理的依據。壹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賬的依據;除此以外,各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歸口管理部門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
6. 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憑證,進行會計處理,按各使用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賬(包括數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7.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入庫殘料按照規定作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的,還要註明應由員工賠償的金額和員工姓名及簽章,會計部門應根據報廢單進行查審核對,並計算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攤銷額和應補提的攤銷額。
8. 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員應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壹次,盤點情況如與賬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按時進行會計處理,壹般在年終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三十五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 財務部應於每會計年度末對比存貨的賬面價值和現行市價,若賬面價值低於現行市價,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第三十七條 及時辦理開發產品竣工決算,正確核算完工產品成本,對產成品的完工入庫、銷售出庫及時進行核算,確保回款的及時性,隨時掌握產成品庫存狀況。
第三十八條 出租開發的房屋、建築物按竣工決算成本入賬,在使用期限內分期進行攤銷。建立出租開發產品臺帳或卡片賬,定期進行盤點,至少每年壹次,評估出租開發產品的使用狀況,正確、及時掌握資產的現實價值。
第三十九條 對工程支出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準確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預算內工程支出由財務總監、總裁或總裁授權人批準。
預算外工程支出由公司董事局批準。
第六章 對外投資的管理
第四十條 企業的對外投資按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
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對外投資管理的基本目標為:以最小的投資風險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第四十壹條 公司對外投資的審批權限:
長期投資壹律由總裁審定(遠期由戰略投資委員會審定),報董事局批準。
第四十二條 進行投資前應成立投資項目管理小組,管理小組應由投資發展部、財務部、法規處(中遠期包括戰略投資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第四十三條 公司對外進行長期投資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但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第四十四條 為了有效利用公司內部的閑置資金,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可以進行短期投資,但只能投資於風險小的項目,不得進行股票買賣,短期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10%。
第四十五條 進行投資前必須提交投資申請報告,由董事長批準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六條 公司在進行長期投資之前,應由投資項目小組進行投資立項的前期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資環境、投資機會、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的分析。對每壹個投資項目方案,均應編制預期現金流量表,通過考核以下指標,篩選出最佳投資方案:
1、 投資方案的凈現值
2、 投資方案的內部報酬率
3、 投資方案的回收期
投資項目小組應將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公司總裁審批後實施。公司章程規定需報經公司董事局的,經董事局討論後,由董事局主席簽字生效。
第四十七條 財務部應定期編制投資效益分析表,對投資項目負責人進行考核, 據此對投資項目負責人進行獎懲。
第四十八條 投資項目小組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投資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長期投資損失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對可能發生的各項短期投資損失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第七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使用期限超過壹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正確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維護、保管好現有固定資產,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
外購固定資產應按計劃進行。
第五十壹條 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在公司財務部統壹管理固定資產的原則下,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由有關部門負責歸口分管,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並進壹步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堅持“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的原則。財務部對各項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負有協調、監控、組織管理的責任。
1、公司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可設定為:
⑴ 房屋、建築物: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⑵ 辦公用家具、其他設備、機動車輛: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⑶ 計算機類設備:由信息資源部負責管理
2、各歸口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中應進行以下工作:
⑴ 與固定資產技改、更新、購置及大修理項目調研
⑵ 參與選型立項
⑶ 負責驗收
⑷ 提出轉移、報廢處理意見及參與清理
⑸ 負責組織招標
⑹ 參與組織資產清查等
第五十二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未列入預算的購置不予以批準。新增的固定資產要有可行性分析。在購置之前,要寫出請購報告。經歸口管理部門初審後,上報公司財務部。預算外項目確為經營活動急需,需報經財務部、歸口管理部門會簽後,報公司財務總監和總裁會簽。
購置固定資產,各部門經理必須提交書面報告,交財務部審核預算,經財務總監審批後方可用款。
第五十三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壹由公司財務部建帳管理,財務部門根據固定資產的購置發票、領用單據及時登記固定資產帳,統壹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或臺帳,固定資產卡片壹式兩份,壹份留在公司財務部,壹份給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實行“部門經理負責制”,任何部門經理的調動、離任等都必須將固定資產的管理納入審計範圍。對於賬實不符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第五十四條 固定資產領用人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領用的固定資產,發生丟失或毀損必須照價賠償。調離公司的員工,不論其領用的固定資產是在哪個部門時購領的,均須完整地交出所領用的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未調出公司,同時又必須隨調動人轉移的固定資產,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固定資產的轉移手續。
第五十五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價值,重新鑒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合理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壹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毀損發生的凈損失不超過10萬元的,由財務總監和總裁或總裁授權人雙簽審批,超過10萬元的報董事局主席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於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於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賬的要入賬,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壹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五十六條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書面報告,說明該項資產的購領用時間或調入時間、規格型號、原價及殘值處理情況等,經財務部審核,總裁批準後,辦理註銷。
第五十七條 非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由於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固定資產報廢,以固定資產賬面凈額與清理費用之和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和殘料價值後的余額計入當期損益。
2、由於有關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固定資產報廢,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令其全部或部分賠償。固定資產賬面凈額與清理費用之和扣除責任人賠款、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和殘料價值後的余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五十八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行政管理部統壹管理,各部門暫時閑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財務部備案,可以辦理固定資產退還手續,由行政管理部統壹保管,重新調配或處置。
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出租或出借,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填寫固定資產出租或出借申請表,通知財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