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標準由社保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同構成,其中,河南社保繳費比例如下:養老保險為公司繳16%,個人繳8%;失業保險為公司繳0.7%,個人繳0.3%;工傷保險為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生育保險為公司繳1%,個人不繳;醫療保險為公司繳8%,個人繳2%。
鄭州社保繳費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註冊:參保單位需要到社會保險網下載鄭州社保客戶端系統,並按照要求進行註冊。如果無法完成註冊或無法進行工資申報,可以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就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和辦理網上申報系統的註冊。
2.在線申報與上傳資料:註冊完成後,參保單位可以在網上申報系統中填報有工資變動的參保職工的工資信息,並上傳相應的資料。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手機端的“鄭好辦”或者電腦端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相關業務的申報。
3.社保機構審核扣費:社保機構會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並在確認無誤後進行扣費。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的上下限,壹般由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之後單位需要需要在法定的上下限範圍內,確定具體的社會保險基數,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將確定的基數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