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查詢流程:
1、進入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考試成績查詢”欄目;
2、選擇“成績合格證打印”,填寫相關證件號和驗證碼,點擊“查詢”;
3、點擊打印,即可打印證券從業考試成績合格證;
4、證券從業資格證書由所在的單位統壹向中國證券協會申請,由所在單位申請之後統壹發放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中國證券業實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在中國證監會指導監督下對證券業從業人員實施資格管理。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估機構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在取得從業資格的基礎上取得執業證書,從事相應的證券活動。
申請執業證書的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被證券從業機構聘用、符合《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品格、聲譽方面的條件;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還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申請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應當具備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條件。執業證書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協會應當自收到執業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證監會備案,頒發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不實行分類。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機構對外開展本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註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並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六十九條 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備案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職業教育法》第十壹條 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職業分類、職業標準、職業發展需求,制定教育標準或者培訓方案,實行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
國家實行勞動者在就業前或者上崗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的制度。 第五十壹條 接受職業學校教育,達到相應學業要求,經學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應的學業證書;接受職業培訓,經職業培訓機構或者職業學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應的培訓證書;經符合國家規定的專門機構考核合格的,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學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為受教育者從業的憑證。
接受職業培訓取得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證書等學習成果,經職業學校認定,可以轉化為相應的學歷教育學分;達到相應職業學校學業要求的,可以取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接受高等職業學校教育,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可以依法申請相應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