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等級分為三級六等。
普通話考試等級劃分為三級六等,即壹、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其中97分及其以上,為-級甲等;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為-級乙等;87分及以上但不足92分,為二級甲等;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為二級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為三級甲等;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為三級乙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語言文字工作部]可以根據測試對象或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免測"選擇判斷”測試項。如免測此項,“命題說話”測試項的分值由30分調整為40分。
普通話考試內容:
普通話水平測試試卷由四個測試項構成,總分為100分。1、讀單音節字詞100個,限時3分30秒,占10分。目的考查應試人普通話聲姆、韻母和聲調的發音。
2、讀雙音節詞語50個,限時2分30秒,占20分。目的是除了考查應試人聲、韻、調的發音外,還要考查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3、400字短文朗讀,限時4分鐘,占3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使用普通話朗讀書面材料的能力,重點考查語音、語流音變、語調等。
4、說話,時間3分鐘,占40分。目的是考查應試人在無文字憑借的情況下說普通話所達到的規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