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主要管理:
(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的使用造成損害,保持房屋及設備的完好。通過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修繕延長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使用年限,減少自然淘汰。充分發揮房屋及設備的效用,做到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綠化管理。制定和實施管區內的綠化管理條例,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壹個溫馨、優雅的生活環境;
(3)衛生管理。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壹個高品質的衛生環境區域,滿足產權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對房屋建築及其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管理,制定並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
(5)車輛交通管理。對小區的主要通道,停放車場地及設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設施管理。進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郵電、通訊等市政設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關費用;
(7)違章建築的管理。配合違章建築主管部門,對違章建築進行舉報監督管理;
(8)多種生活服務。進行公***樓道、樓外道路及公廁的保潔清掃,垃圾清運等常規性服務;開辟夜間收費停車場、收費農貿市場、旅遊服務、養花種苗出售等經營性服務。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彌補管理經費的不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二、物業費用產生糾紛找什麽部門
物業費用產生糾紛後可以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以及與價格部門同級房地產行政的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