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委的權利包括監督權、問責權和執紀權,其工作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地方各級紀檢委員會和基層紀檢委員會則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紀檢委的主要任務是確保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得到遵守,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並協助黨委會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以及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方面取得進展。
紀檢委職責的具體化:
1、維護黨章和黨內法規:紀檢委負責確保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得到貫徹實施,並監督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被侵犯、修改或廢棄;
2、檢查政策執行情況:紀檢委需要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嚴格遵守並執行;
3、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紀檢委協助黨委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方面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4、加強黨風建設:紀檢委通過監督和檢查,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5、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紀檢委負責統籌協調反腐敗工作,與有關部門合作,形成打擊和預防腐敗行為的工作合力。
綜上所述,紀檢委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監察法》
第十壹條
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 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對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 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