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系安全帶怎麽扣分和罰款
1、未系安全帶的扣分和罰款情況,具體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4)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時,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
(5)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裏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後立即改正的,口頭警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不系安全帶的交通事故責任怎麽認定
不系安全帶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具體如下:
1、因壹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