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轉發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1]43號)文件精神,從2001年1月1日起,國家對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統壹規劃。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人事部***同組織的考試。考試***設2個科目,初級考試包括《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與《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中級考試包括《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與《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考試壹般於前壹年的12月及來年的1月份左右報名,考試壹般於當年的6月中旬舉行。 為幫助參加2010年質量資格考試的學員有效備考,學易工程考試頻道匯聚具有多年輔導經驗和實戰經驗的壹流師資,強力推出“2010年質量資格考試在線輔導”,幫助考生有效備考,輕松過關!
二、考試時間 2010年質量資格考試時間:6月20日。具體安排如下:日 期時 間科 目待定 上午9:00-12:00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下午2:00-5:00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三、報考條件(各地報考條件有所不同,請以當地報名通知為準)
(壹)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三)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壹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壹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證書。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四、考試科目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日期定於每年6月。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
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
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五、報名辦法
(壹)報名時間:部分地區報名已開始,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壹般采用網上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