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行政首都布特拉加亞(Putrajaya)的上訴法院,今天判定前副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2008年犯下雞奸幕僚罪行後,隨即判處這位反對黨領袖5年有期徒刑,但是在安華提出上訴前,暫不收押。
他的支持者說,今天的判決有政治動機。
馬國上訴法院今天作出有利政府的判決,駁回辯護律師有關DNA證據受到汙染的辯詞,推翻無罪原判,指安華2008年與1名男性幕僚肛交。
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長達20年的徒刑與鞭刑。
馬國多數人口為回教徒,肛交被列為非法行為。
安華所聘律師可望將此案上訴最高法院,但是今天的判決結果仍可能影響安華本月參與地方選舉的計畫。
此項選舉可為安華主掌雪蘭莪州(Selangor)政權鋪路,這是馬國最富裕和人口最多的1州。
安華在宣判後嚴辭訓斥合議庭法官。他對法官表示:「這是歪曲司法。我原本以為妳們會有壹些勇氣。」
這項判決引發法庭壹陣騷動,法庭內滿是安華的反對黨同僚和支持者,安華的妻子和三個女兒都哭了。
在法官宣判後,約150名安華的支持者在法庭外示威,高呼反對黨的戰鬥口號「改革」。警察在法院四周嚴密守衛。
如果安華上訴失敗,除了被關外,還會被褫奪國會席次,使他失去領導反對黨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