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十八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和國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九條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或者使用國旗。不要隨意丟棄國旗。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收回和處理。大型群眾性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應當收回或者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國旗。
第二十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作為商標、被授予專利權的圖案或者商業廣告使用,不得用於私人喪葬活動等不適當的場合。
國旗的重要性
國旗是標誌性的旗幟,是國家的象征。它通過壹定的風格、色彩和圖案反映壹個國家的政治特征和歷史文化傳統。壹般來說,在壹個主權國家的領土上,不允許隨意懸掛另壹個國家的國旗。世界上國旗的顏色主要有紅、白、綠、藍、黃、黑等。這些顏色都有各自的含義,大部分都是長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