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挖基礎
(1)基坑開挖和支護結構安裝的方法和順序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
(2)開挖基坑時,派專人檢查鄰近建築物或臨時設施的安全,並做好檢查記錄。如有影響或不安全因素,開挖前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當基坑深度超過1.5m時,為方便上下,必須挖專用坡道或跳板,其寬度應超過60cm。深而窄的溝槽應設置梯子或軟梯,嚴禁踩在實墻上支撐上下。
(3)開挖基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按規定的坡度分層開挖,嚴禁局部深挖和挖洞。當基坑深度超過1.5m時,應按要求放坡,無需支撐。
(4)基坑和坑槽開挖過程中,要隨時檢查坑壁邊坡有無裂縫和坍塌。如果在斜坡上發現裂縫、行走等危險跡象,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
(5)基坑開挖采用挖掘機,坑內不得有人作業。當必須有人在坑內操作時,應暫停挖掘機械。
2.明挖基礎
(1)基坑開挖和支護結構安裝的方法和順序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
(2)開挖基坑時,派專人檢查鄰近建築物或臨時設施的安全,並做好檢查記錄。如有影響或不安全因素,開挖前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當基坑深度超過1.5m時,為方便上下,必須挖專用坡道或跳板,其寬度應超過60cm。深而窄的溝槽應設置梯子或軟梯,嚴禁踩在實墻上支撐上下。
(3)開挖基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按規定的坡度分層開挖,嚴禁局部深挖和挖洞。當基坑深度超過1.5m時,應按要求放坡,無需支撐。
(4)基坑和坑槽開挖過程中,要隨時檢查坑壁邊坡有無裂縫和坍塌。如果在斜坡上發現裂縫、行走等危險跡象,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
(5)基坑開挖采用挖掘機,坑內不得有人作業。當必須有人在坑內操作時,應暫停挖掘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