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想好好找工作,但也不是沒有原則。我室友找工作的時候,給壹個工作單位投了簡歷。壹開始企業單位說給我室友安排時間電話面試。初始時間為晚上6: 00 ~ 10: 00。室友等了壹晚上也沒接到HR的電話,然後她就去洗澡了。結果她壹邊洗澡壹邊打電話。我們宿舍的人都在忙,沒註意到。後來室友洗完澡出來打電話回去聯系HR,對面的工作人員說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接通電話,直接錯過了面試機會。室友指責HR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她。HR說?找工作的是妳,不是我。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說完就掛了電話,把我室友氣壞了。
在我們幾個舍友的配合和安慰下,她的怒氣慢慢平息了。作為壹個公司的HR,我覺得他代表了整個公司的態度和展望。沒有時間觀念的人是無法在職場上混下去的。首先,HR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聯系我室友,這是他的錯。他顯然犯了錯誤,把責任推給了面試官。這是對她工作不負責任的壹種狀態。她在濫用權力,這是招聘暴力。
對於壹個大學生來說,工作是我們的向往,但面對招聘暴力,我們只能無言以對。只能說希望招聘暴力越來越少,大家都能按照流程完成招聘任務,找到心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