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多方協同,讓基層治理“強”起來。
2、發揮人才優勢,讓基層治理“專”起來。
3、用好社會組織,讓基層治理“活”起來。
4、強化誌願服務,讓基層治理“亮”起來。
5、鏈接社會資源,讓基層治理“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