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
2、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
3.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4.解決這壹問題的技術方案要點。
5.主要用途。
專利法實施細則還規定,說明書摘要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公開內容的概要。說明書摘要可以包含最佳描述本發明的化學式。
有附圖的專利申請還應當提供壹幅最能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特征的附圖。附圖的尺寸和清晰度應保證當圖紙縮小到4cm× 6cm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紙中的所有細節。摘要正文不得超過300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業廣告語言。
擴展數據:
專利申請請求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名稱。
2、申請人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的,其名稱或者姓名、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或者身份證號碼;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其名稱、國籍或者註冊國家或者地區。
3.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
4.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委托代理機構的名稱和機構代碼以及該機構指定的專利代理人的姓名、執業許可證號和聯系電話。
5.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提出的第壹件專利申請(以下簡稱在先申請)的申請日、申請號和原受理機構名稱。
6.申請人或者專利代理機構的簽名或者蓋章。
7.申請文件清單。
8.附件清單。
9.其他需要規定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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