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方案》明確,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要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從國情出發,堅持戰鬥力標準,堅持穩步有序推進,有序做好消防救援隊伍新老體制銜接,保持隊伍整體穩定;建立健全專項管理和保障措施,經過三年試運行,形成壹套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的成熟定型的政策體系;有效優化整合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提高消防救援隊伍規範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充分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
組建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主要有六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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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是建立統壹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省、市、縣級消防救援總隊、支隊、大隊分別組建,城鎮按照要求和標準設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隊以下單位保持原建制。根據需要,組建專業機動力量,承擔跨區域應急救援任務。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由應急管理部管理,統壹領導,分級指揮。
2
二是建立特殊的職級序列。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分為三類:管理指揮幹部、專業技術幹部和消防員進行管理;制定滅火救援職級條例,實行職級與職級相結合。
三
三是建立規範順暢的人員招聘、使用、退出管理機制。根據滅火救援專業特點,實行人員招、用、退專項管理措施,保持滅火救援人員相對年輕、流動順暢,堅持實戰化培養指揮員,確保隊伍的活力和戰鬥力。
四
四是建立嚴格的團隊管理方法。堅持把支部建在隊站上,繼續實行黨委統壹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和政委、政治機關負責制,堅持嚴格管理,嚴格規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保持隊伍嚴明的紀律作風。
五
五是建立尊重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制度。設立專門的“中國消防救援隊”隊旗、隊徽、隊訓和隊服,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表彰獎勵制度。消防救援人員將繼續享受國家和社會給予的優待,以特殊的政治關懷鼓勵廣大消防救援人員為國家做貢獻、獻身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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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建立符合消防救援專業特點的保障機制。根據《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的財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意見》,調整完善財政保障機制;維持改造後消防救援人員現有待遇水平,實行與其職務職級序列壹致、符合其職業特點的工資政策;整合消防、安全生產等科研資源,研發滅火救援新方法、新技術、新裝備;成立專門的消防救援學院。
《框架方案》還對切實推進隊伍按期組建、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妥善做好人員重組安排、嚴守改革工作紀律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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