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電力供應壹方面不足,另壹方面又很浪費。為了加強用電管理,節約用電,提高電力利用率,以適應四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作如下指示:
壹是嚴格實行定量用電。各地經委會同電力主管部門和用戶主管部門,定期核定單位產品的電耗定額和電耗指標,並監督執行。實行“誰超過限額,扣除超出部分,留給自己”的辦法,限制超額用電用戶,鼓勵節約用電,並用於本單位增產。新建、擴建項目必須在施工前辦理用電審批手續,否則不予供電。
第二,嚴格控制使用電熱設備。原使用煤、油、氣等壹次能源供熱的,除主管部門會同供電部門批準的特殊需要外,今後不得改為電采暖;過去限期改是不合理的。逾期不改的,將停止供電。
第三,實行優惠供電。優先保證能耗低、質量好、適銷對路的產品生產用電。用電量超標的企業要整改,限期降到限額以下。如果到1982年底仍不能降低,供電部門應限電或漲價。各種產品的功耗極限為:
合成氨工藝單耗為1,600度/噸。
電石的工藝單耗為3650度/噸。
燒堿的DC單耗為2450度/噸。
電解鋁交流單耗20000千瓦時/噸。
矽鐵(含矽75%)工藝單耗9500度/噸。
電爐鋼(冶金工業)工藝單耗為700度/噸。
電爐鋼(機械行業)工藝單耗800度/噸。
四、調整電力負荷,實行均衡用電。鼓勵錯峰生產,實行低谷優惠電價。各地經委在平衡用電時,盡量在用電高峰期安排大型企業定期檢修。水電能用的地方,鐵合金,電爐鋼,電解鋁,電石,碳化矽,黃磷等。,消耗大量電力,應在雨季由水電生產。對只在雨季用電的單位,實行優惠電價。
第五,節約生活用電。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的家庭宿舍和居民生活用電應取消。根據各地具體情況,制定年度計劃,要求1983年底前,所有用戶都要安裝電表,按實際用電量繳納電費。目前電表不能滿足需要,可以采取臨時按電器實際瓦數計費的方法。
第六,更新改造電氣設備。機械工業的科研、設計和制造部門應加快節能高效電氣設備的研究和制造,更新耗能和低效的電氣設備。由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國家標準局會同機械部等有關部門,在1982年以前,制定了主要電氣設備的效率標準並頒布實施。
七、由各省、市、自治區標準局和電力部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對現有通風機、鼓風機、離心泵、軸流泵、整流設備、電熱設備等通用機械進行電能利用效率普查。實際使用效率低於下列規定的,納入節能計劃,分期予以更換或改造:
風扇和鼓風機70%
離心泵和軸流泵60%
整流器設備90%
電加熱設備40%
八、由壹機部負責組織各省、市、自治區的機電產品生產單位,下列高能耗、低效率的老產品最遲在壹九八二年底前停止生產:
插入式鹽浴爐;
無遠紅外加熱技術的低溫電加熱設備;
100安培以上無靜音運行技術的交流接觸器。
九、合理配置電氣設備,杜絕“大馬拉小車”現象。電動機正常負載率低於40%,變壓器低於30%的,最遲應在1983年底前由用電單位調整或更換。
十、為了減少無功消耗,對於空載率超過50%的中小型電動機和各種弧焊變壓器,所有電力用戶應在1983年底前安裝限制空載的裝置。
十壹、在工業分布集中的地區,地方經委將按照專業化協作的原則,逐步設立熱處理、電鍍、鑄造和制氧中心,提高電能利用效率。
十二、加強電網經濟調度。要充分利用水能和高效燃煤機組,多發電。逐步解決輸電與發電、無功與有功的不平衡問題。加快城市電網改造,確保供電質量。要求電力部門到1985年將全國平均電力線損率在現有基礎上降低到8.2%至8.5%。
十三、大力挖掘無功潛力。供電和用電部門應采取無功補償措施,提高功率因數,實現無功就地平衡和輸電、變電、配電網分層平衡。繼續執行現行的功率因數獎懲制度。
十四、整頓和改造農村電網。農村電網的供電半徑壹般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10千伏-15公裏35千伏-40公裏
供電超過上述規定或迂回供電的,由電力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負責整改。新建農村電力線路禁止使用鐵線。原鐵路線應在1984年前分期重建。要求農村供電線路線損率降低到12%以下。
對危及安全、電能損耗嚴重的低壓供電線路,供電部門將組織社會隊伍進行改造,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十五、軍隊的工業用電和生活用電,可根據本指令中節約用電的精神,制定具體的節能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