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說這是學校心理咨詢師必須遵守的道德準則?心理咨詢很重要。
不遵守道德標準
導致學生內心不健康
這對學生非常有害
心理測量工作者應該遵循哪些倫理原則?1.專業能力過硬。
第二,高尚的職業道德
第三,健康的心理素質
此外,妳需要耐心、靈活和警覺。
保險規劃最根本的原則是目的性原則。保險利益原則確立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防範道德風險,從而更好地實現保險“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功能。雖然目前許多國家的保險立法都將保險利益原則確立為保險合同的基本原則之壹,但對保險利益原則的基本內涵和適用存在理解上的分歧,這必然會對保險實踐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分析保險利益原則的內涵及相關問題,對保險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禪宗的道德原則是什麽?論禪宗的道德觀:當六祖牛乃西第壹次見到五祖五祖弘忍大滿禪師時,五祖弘忍大滿禪師問他:妳是哪裏人?妳今天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慧能回答:我是嶺南的壹個老百姓,千裏迢迢來拜和尚,別無所求,只求成佛。
哈曼認為正義最根本的原則是什麽?2004年的壹個夏日,在頤和園團城湖遊泳後,我像往常壹樣坐在湖邊的樹下,寫了壹篇寫了20多年的新倫理。突然,我聽到北大遊泳運動員吳先生大喊:快救人!救命啊!我看見壹個人在湖裏掙紮。科學院的李老師立刻跳入水中,我們幾個人也相繼跳下,奮力將溺水者從岸邊救起。溺水者竟然是河南的農民工,我們並不認識。
請問,我們救那個溺水的人是正義的行為嗎?不。這是不公平的行為嗎?當然不是。它並不意味著正義或不正義,但它只是壹種善良,適當和道德的行為。壹般來說,救人於水火,或者扶貧濟困,助人為樂,報答滴水之恩等。都是恰當的、道德的、善良的、公正的,但不能說是公平的,更不能說是不公平的:公平與不公平並不重要。另壹方面,殺人盜貨,欺騙,偷盜搶劫等。都是邪惡的,不正當的,不道德的,但也不能說是不公平的,更不能說是正義的:他們無所謂正義與否。因此,雖然正義是正當的、道德的、善良的、正義的行為;不公正是壹種不恰當的、不正當的、不道德的、邪惡的行為。然而,另壹方面,善、正當、道德和正義並不都是正義的;邪惡的,不正當的,不公正的,不道德的,不全是不公正的。
那麽,什麽樣的善和適當的行為才是正義呢?給人應得的是正義的經典定義。按照這個定義,正義就是行為對象應得的行為,是給人應得的,不給人不應得的行為;不公正是行為對象不應得的行為,是給人不應得的,不給人應得的行為。只是惡人有惡報,善人有善報,因為惡人有惡報。另壹方面,惡人有好報,好人有壞報是不公平的,因為惡人不配有好報,好人也不配有壞報。顯然,正義的經典定義是好的。但是這個定義不夠明確。因為“應得”不是壹個簡單明了的概念:到底什麽是應得給別人的?
給人應得的就意味著做該做的嗎?柏拉圖的回答是肯定的:“正義就是做應該做的事。”但這個定義是站不住腳的。試想,張三對李四的所作所為和張三對李四的所作所為真的沒有區別嗎?乍壹看,似乎沒有什麽區別。但仔細觀察,卻大不相同。因為張三做了李四應得的事,必然與李四之前的行為有關:張三所做的是對李四之前行為的獎勵或交換,所以李四應得。另壹方面,如果張三對李四做了他應該做的事,也不壹定和李四以前的行為有關,也不壹定是李四以前行為的報應,所以也不壹定是李四應得的,而是張三應該做的。比如李四臥病在床,張三幫忙拿錢。能說張三做了李四應得的事嗎?要看李四之前的行為。如果說之前李四幫助過張三,那可以說張三做了李四應得的。否則只能說張三做了李四該做的事。可見,所謂應得,必然與應得者之前的行為有關:應得是壹種回報或交換,是應得者的回報或交換。所以,正義是給予人們應得的東西的經典定義,原本的意思是正義是壹種回報或交換。然而,滴水之恩也是壹種回報或交換:這種行為公平嗎?妳值得嗎?顯然不是。那麽,什麽樣的獎勵或交換行為才是正義,給予人們應得的東西呢?
亞裏士多德回答:正義是那種具有平等、平等、同等、相稱性質的回報或交換行為。更正確地說,正義是等(等,等)利益交換的善舉,是等利益交換、等傷害交換的善舉,是等利益交換的善舉。不公平的正規化是不平等(不平等、不同等)的惡行。)利益交換,不平等的利益交換和不平等的損害交換,不平等的利益(損害)交換。救人和殺人沒有正義和非正義之分。但是,如果是出於感激去救自己曾經的救命恩人,那就是壹種公平的利益交換行為;如果妳為父報仇,殺了殺父的小人,那就是傷害的交換,所以也是公平的行為;如果妳忘恩負義,看到曾經的恩人有難,不等幫助就交換利益,是壹種惡行,是不公平的行為;如果對方真的因為他侮辱自己而殺了他,那就是不平等交換的惡行,因此也是不公平的行為。
這個定義可以被休謨影響深遠的“正義的起源和前提”理論所證實,因為休謨把正義的起源和前提歸結為兩個必要條件:壹個是客觀條件,即財富的相對缺乏;另壹個是主觀條件,即人性的自愛自利。為什麽財富的匱乏是正義的起源和前提?難道不是因為正義的本質是平等的利益交換,財富的匱乏必然要求平等的利益交換嗎?如果財富不是稀缺而是極其豐富,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他所需要的壹切,那麽人們就不需要在平等利益和正義的交換上斤斤計較。因此,財富的匱乏是正義的客觀起源和前提,這意味著正義的本質是平等的利益交換。那麽,利己和有限慷慨為什麽是正義的起源和前提呢?難道不是因為正義的本質是平等的利益交換,利己和有限的慷慨必然要求平等的利益交換嗎?如果每個人都愛別人勝過愛自己,愛別人勝過愛自己,那麽人們顯然不需要在平等利益交換和正義原則上斤斤計較。因此,利己和有限慷慨是正義的主觀起源和前提,這意味著正義的本質是平等的利益交換。
正義是平等的利益交換,這顯然意味著正義具有兩面性:平等的利益交換是積極的、肯定的、正面的正義;同等傷害的交換是消極的、負面的、負面的正義。但是,任何壹種正義都是壹種善,屬於道德善的範疇。但是,等害交換屬於報復、報復、害人的行為領域:怎麽可能是道德上的善?如果不是善而是惡,就不可能屬於正義的範疇,所以不可能是正義的類型。的確,同等傷害的交換,就其本身而言,不是善而是惡:“對感情的報復,就其本身而言,不是道德的。”然而,同等傷害的交換,就其結果而言,是壹種極其偉大的善。因為同等傷害交換是指如果壹個人傷害了社會和他人,他也會受到同樣的傷害。這樣,他就不會輕易傷害社會和他人。因此,等害交換可以使人避免相互傷害,給社會和人以安全感,對社會發展和人際交往極為有利,也極其符合道德目的。這是壹種極其重要的商品。
這樣,同等傷害的交換就其自身的惡與善的凈平衡結果而言,無疑是善與道德的,而不是惡與不道德的。這是同等傷害交換或同等報復作為壹個極其重要的道德原則,即正義的主要範疇之壹的基礎。但是,不能說所有的報復都是正義的、道德的、善良的。只有對等的報復,對等的傷害交換,才是正義的、道德的、善的;而過猶不及,以大害報復小害的行為,對凈平衡的傷害,無異於對他人的純粹傷害,所以是惡的,是不道德的。因此,報復和復仇壹般不能由被害人私下進行,而必須由社會司法、行政等相關部門進行。否則很容易過猶不及,過猶不及,冤冤相報,對社會和人民造成極大的傷害,所以是壹種邪惡的、不道德的行為。
如果等害交換是壹個極其重要的道德原則,是壹個極其重要的正義原則,那麽它是否比另壹種正義——等利交換更重要?等害交換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避免相互傷害。相反,平等利益交換的價值和意義無疑是實現互利。這樣,等害交換原則和等利交換原則,哪個更為根本和重要,歸根結底在於:避免相互傷害和實現互利,哪個更為根本和重要?吉爾伯特·哈曼認為前者更為根本和重要:“在我們的道德中,避免傷害他人比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更重要。”這個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壹方面,從質的角度來看,人們組成社會,建立聯系,顯然是為了互利從而增進各自的利益,而決不是為了相互傷害從而降低各自的利益;完全是為了“我為大家,大家為我”,而絕不是為了“我傷害大家,大家也傷害我”:相互傷害只是社會合作和人際交往不可避免的副作用。另壹方面,從數量的角度來看,就整個社會的行為總和而言,相互有害的行為必然小於相互有益的行為。否則,每個人在社會合作和人際交往中受到的傷害大於收獲;那麽,社會合作和人際交往必然會崩潰,無法存在。可見,無論是從質量上還是數量上,互利都遠比互害更為根本和重要。在這種情況下,實現互利“等利交換”的公平原則比避免互害“等害交換”更為根本和重要:等利交換是壹種更為根本和重要的正義類型。
總結壹下,所謂的正義,就是給人應得的東西,也就是回報或者交換他們應得的東西。說到底,是利益交換的善行:等利交換、等害交換的善行,是正義的正反;所謂的不公平,就是給了人家不該給的東西,也就是壹種不應得的回報或者交換。說到底是利益不平等交換的惡:利益不平等交換的惡和傷害不平等交換的惡,都是不公正的兩面。這是正義的精確定義。
100,簡述做好心理咨詢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1)預防心理疾病、保障學生心理健康的需要;(2)提高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健全人格發展的需要;(3)配合和補充學校的日常教育教學工作。
心理咨詢必須遵守的道德標準(1)心理咨詢師不得因來訪者的性別、年齡、職業、民族、宗教信仰、價值觀等因素而歧視來訪者。
(2)心理咨詢師在建立咨詢關系之前,必須讓來訪者了解心理咨詢的性質和特點,這項工作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以及來訪者本人的權利和義務。
(3)心理咨詢師在與來訪者工作時,應就工作要點與來訪者進行討論並達成壹致,必要時(如采用某種療法)與來訪者達成書面協議。
(4)心理咨詢師與來訪者之間不得產生或建立咨詢以外的關系。盡量避免雙重關系(盡量不要與熟人、親戚、同事建立咨詢關系),不要利用求助者對咨詢師的信任謀取私利,尤其不要對異性有不雅言行。
(5)當心理咨詢師認為自己不適合咨詢求助者時,應以對求助者負責的態度,向求助者說明清楚,並為其介紹另壹位合適的咨詢師或醫生。
(六)心理咨詢師應始終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具體措施如下:
①心理咨詢師有責任向來訪者解釋心理咨詢師的保密原則以及該原則適用的限度;
(2)在心理咨詢中,壹旦發現來訪者對自己或他人有傷害,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或咨詢其他心理咨詢師,但應將機密信息的暴露限制在最低限度;
③心理咨詢中的相關資料,包括病例記錄、測試資料、信函、錄音、錄像等資料,屬於專業資料,應嚴格保密保存,不納入其他資料;
④心理咨詢師只有在征得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咨詢過程進行錄音和錄像。因專業需要討論案例,或者將案例用於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當隱藏可能被用於識別幫助者的相關信息。
⑤心理咨詢師應指定適當場所和人員保存心理咨詢服務的記錄、診斷、筆記或醫囑,並負有保密義務。
6.接受衛生、司法、公安機關詢問時,心理咨詢師不得作虛假陳述或報告。
(七)心理咨詢師應當將其營業執照、收費標準和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懸掛在心理咨詢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
(八)心理咨詢師和心理咨詢服務場所應當保持心理咨詢場所整潔、衛生、有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和安全。
(九)心理咨詢師向求助者收取費用時,應當向求助者出具詳細的收費清單和合法的收費憑證。
(10)心理咨詢師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
器官移植的道德原則中唯壹的原則是什麽?器官移植的道德原則
唯壹的原則是
合作最迫切的優勢
文革中奉行的道德原則是什麽?無私。
優點是社會清明,犯罪率極低,人與人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大,官民之間幾乎沒有矛盾;危害是壓抑了人性的私欲,給了少數人出軌作惡的空間,社會物質主義進步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