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安市委組織部和共青團淮安市委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規範和做好促進團員青年入黨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本意見依據《中國* * *生產者黨章程》、《中國* * *生產者共青團章程》、《中國* * *生產者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共青團促進入黨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要求,結合淮安市基層黨組織工作實際制定。
1,首先目標是什麽?
《意見》明確了“創先爭優”工作的目標任務,即要使“創先爭優”工作逐步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渠道,使* * *團員青年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更好地實現“為黨育人”的功能,為團結動員團員青年跟黨走、續寫淮安高質量跨越發展的精彩篇章貢獻青年力量。
2.那標準看什麽?
《意見》指出,要嚴格“推優”標準。重點關註:
(壹)中國青年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中年滿18周歲的優秀團員(團齡在1周歲以上);
(二)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參加黨的組織並積極在其中工作,執行黨的決議,按時交納黨費;
(三)符合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條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發揮作用、執行紀律等方面,能夠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對馬克思主義缺乏信仰,沒有* * *產品主義意識,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立場態度不堅定,散布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觸犯法律法規的,不得列為“創先爭優”對象。
3.其次,有哪些程序?
《意見》強調,要規範實施“提升”工作步驟。
(壹)醞釀提名,結合日常了解、積分測評、誌願服務等評價機制,醞釀提出符合“推優”條件的候選人;
(二)提出申請,團支部向上級組織申請召開“晉級”會議,上級組織負責監督和考核“晉級”工作;
(三)召開會員大會,團支部書記主持“創先爭優”會議。同級黨組織和上級組織可派員到會指導,通過民主評議產生“創先爭優”人選名單;
(四)考察和公示,團支部委員會對當選的候選人進行考察,提出組織意見,並進行公示;
(五)經核對公示無異議後,團支部組織填寫《促進共青團組織入黨審核表》,按管理權限將有關材料報上級組織審核,上級組織對推薦對象進壹步考察;
(六)整體推薦,對符合條件的人選,由上級組織形成匯總的“晉級”情況、考察材料等推薦給黨支部。
有什麽要求?
《意見》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未滿28周歲的青年入黨,壹般應從黨員發展;發展團員入黨壹般應由團組織推薦,積極征求同級團組織的意見,指導團組織制定年度“晉級”工作計劃。
黨組織要在推廣成果的運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中繼續保持黨群聯系,共同做好“推廣”成員的培養和聯系工作。基層黨組織要把《促進團組織入黨審核表》作為“促青”工作的重要記錄材料,放入被推薦人的檔案。
此外,《意見》明確,團組織既可以推薦團員中的積極分子成為黨的發展對象,也可以推薦團員中的申請人成為積極分子。相關程序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