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從嫁來壹直到死,不管創造多少財富,都沒有支配權,都歸女方家族擁有,包括丈夫幫忙生下的小孩。如果生下是女孩,就留在女家,長大以後也不離開本家族,而是當“蟻後”,等著從外邊娶來男生陪她。如果生下的是男孩,就當“工螞”,跟他爹壹起幹活。這“工螞”成年以後如果願意結婚,就嫁出去,去到別的家族當“丈夫”(實際也是當工蟻)。每個家族都會把他們生出的男孩嫁出去,雖然這個男孩會很倒黴,但為了維持了各個部族的平衡發展必須如此,人們也就不想那麽多了。這就像幾千年後常說的那句話“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總之,那時候女孩比男孩的命好,死掉的女嬰睡得棺材(是甕)都比男孩來的漂亮、舒適、寬敞,隨葬品也豐富精致。甕底下還要有壹個小孔,供靈魂跑出來,從新投胎去。他們壹定都禱告著:“願來世為女,不要為男。”
但是黃帝時代,男性的勢力開始成長(比如黃帝自己就是這麽幹的,詳情見下節),男性為了與河東吼獅們對抗,就不肯嫁到女方家族去,以免到那白幹活還挨打,並且在長期摸索中發現,沒有男的,是生不出孩子的,於是對女性的生殖崇拜,也開始降溫了。對男性的生殖崇拜表現在甲骨文的祖國、祖先的“祖”字,右邊的“且”是男性生殖器豎直向上的惟妙惟肖的寫真。男人開始蔑視傳統。接著,犁耕等新技術使得女人力不從心,擺弄不了這沈重的玩藝。男人不斷從狩獵行業分流到農業來,貢獻日益巨大。人口的發展使得打架也越來越必要——我指的是部族之間,這給男人提供了舞臺,狩獵的武器與經驗很好地武裝了男人,使他們更善於打架。總之,男人在社會中的重要性在提升,所創造的財富越來越多,不肯拱手讓出,壹定要留在己方家族而不是把自己嫁到對方去。男人留在本家族不動窩不算,孩子也必須姓他的姓,把財產壹直在男性血統中傳遞。
於是,越來越多的有骨氣男子,不肯出嫁到女方家去,而希望女孩到他家來。但是女的也不肯嫁過來,所以男人就采取搶婚的形式。“婚”字從“昏”,表示晚上行動,就是去搶。搶婚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真搶,為此不惜發動戰爭。如某些印第安人,為了掠奪妻子經常成群結夥到外部落殺男奪女,占以為妻,這是當地結婚的重要途徑。
另壹種是假搶,其實也是從前真搶的遺風。比如解放前的苗人搶婚,壹般先是議定對象,再以搶婚形式完婚。新郎黑衣黑面,乘馬持械,鼓吹至女家。女家已然召集親友列械環衛,拿起武器錘擊來犯之新郎。雙方展開“械鬥”。新郎單人直取虎穴,徑人屋中,夾婦上馬,疾乘而驅走。後邊女方父母持械大呼親友,壹同追趕。最終按照程式要求,他們沒有追上,於是含怒而歸。
新媳婦在途中,還要“故作墜馬狀三”——假裝三次跳馬逃跑。新郎夾之馬上。有人還把新娘子走過的足跡掩埋,防止女家追擊時發現。等新媳婦壹進門,新郎虎狼壹樣的弟弟們立刻把新娘絆倒,拿繩子捆起來。儀式才算結束。媽呀,這哪是結婚啊。
搶婚,說明遠古男子為了奪取家庭領導地位,經歷了多少艱辛險阻的奮鬥啊。現在的女權獨立運動,只是上街喊口號,不拿出點搶婚(搶男的)的做法,怎麽能見成效啊!
搶婚真的不限於男搶女。在雲南金平地區居住的瑤族,也流行女搶男。搶來之後還要審,看看他婚前有多少性行為,不老實交代就受皮肉之苦。這還是母系社會的遺風。
有搶婚,就有抗婚,各民族的哭嫁風俗,就是抗婚的基本形式,標明了女生與男生爭奪婚姻主導權的慘烈之戰。另壹種形式是逃婚,結了婚,女子很快回母家去,死活不肯再過來,哪怕帶著孩子。這都是女性為爭奪家庭主導權而表示的不合作態度。
除了搶以外,男子跟河東吼獅搏鬥的另壹種辦法是買賣婚。由於男人在社會上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占有的“錢”越來越多,於是花壹些糧、布、牛、首飾,買來壹個媳婦,組成家庭去“奴役”她。這東西後來變成了彩禮,數量依據姑娘的年齡、容貌、生育能力而定。“妃”字,有“帛匹”的意思,說明妻子是買來的財產。
即便有的男子不甚富有,為了最終能成為家庭主導,也硬咬著牙買媳婦進來——可以不限於壹次交齊,可以分期付款啊(牛啊,羊啊,米啊,什麽的,壹年交上壹批給女家去),媳婦卻先領回來。實在窮困的,還可以以勞役的形式支付彩禮,上門當女婿,若幹年後再將妻子接回來,從夫而居。為什麽壹定要讓女方跑到自己家來,原因就是落在誰的家裏,誰就占主動:男生嫁到女家去,以後財富和子女就歸女方家族,沿女性壹脈傳下去,就是母系社會特點。女生嫁到男家來,財富和子女就有男性壹脈傳下去,就是父系社會。所以,這個陣地壹定要爭奪。
從女性為主導,到男性為主導,是壹個漫長的鬥爭過程。男人與女人的鬥爭,從活著打到死了,從天上打到地下,壹直到墳墓裏都是。最初母系社會時,都是男女分開葬,沒有夫妻,大家去歡樂谷,男子完全是女性的小玩物,每個女孩手裏都攥著壹大把。後來,男子鉆到女子的棺材裏了,成為壹夫壹妻的形式(時間在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男子地位在提高,但是女子仍然主主導,是把男子娶來家裏的。但既然男子已經鉆進了女方棺材了(女方家庭)了——棺材就等於壹夫壹妻的家庭,要不怎麽說婚姻就是墳墓呢——那就已然引“郎”入室,打入壹個楔子,剩下就是如何奪權的事了。男人的經濟地位在升高,開始搶婚、買婚,逼迫女子嫁到他家來,體現在棺材裏就是女性住進了男性家族的棺材這個大男子在棺材中還要盡量伸手伸腳,多占壹點地方,讓旁邊的妻子側身躺著,盡量蜷曲著,以示自己是家庭的主導和偉大的主勞力。最終在距今四千多年前(大禹時代)發生根本逆轉,女子塌塌實實出嫁到男家,圍著男人轉,生下孩子姓男人的姓,是男人家的財產,給男人家傳宗接代,財富永遠在男性壹脈中傳遞,這就是父系社會了。男人要求妻子忠誠專壹,而自己卻無所謂只娶壹妻(以前母系社會的女性也是這麽幹的),體現在地底下,女子在棺材裏從壹個變成兩個,圍著老公睡,而且老公是直著身子,媳婦們側彎著。
男人們往往殺掉頭胎嬰兒,名義上說是去祭神,或者蓋房子祭土地爺,其實是懷疑這孩子乃老婆結婚以前在歡樂谷跟別人“野合”時候懷的野種。在祭祀上獻出長子,既取悅了神又解決了丈夫的苦惱,《聖經》上也有這樣的故事。
不過,母系氏族的傳統力量,直到四千年前大禹時代,也還在不斷反攻,比如大舜就依舊是嫁到女方家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