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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的壹生

李(1479-1547),國寶級人物,明朝澧州澧陽人,李通之孫。明憲宗成化十五年(1479),生於、李三桃林東裏、嘉善、利州(今天津市李家鋪鄉橋村)下,後為方便迎客而遷。早年,他讀了很多詩集。弘治十壹年(戊午)(1498),到了19歲,參加了鄉試(俗稱孝廉)。宮考(1499)未通過。

歷任江西安福、建昌知府。他年富力強,法治嚴明,敢於除惡除奸,深受人民愛戴。明鄭德簡媜(1506-1521)奉朝廷之命巡察福建。福建臨海,海盜如雨後春筍,貪官汙吏害之不盡,百姓苦不堪言。李發動群眾舉報,海盜聞訊而逃,貪官汙吏驚魂未定。朝廷任命他為廣西兵北路的按察使。由於不滿朝廷的歧視,廣西的苗、瑤人多次鬧事,壹般官員都視其為“黎瑤”。李對苗、瑤人民壹視同仁,與苗、瑤首領結下友誼,實行綏靖政策。苗族、瑤族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秩序穩定,真正化敵為友。於是,李被提升為監(都)都禦史,官至七品,負責巡縣、驗官。

在鄭德時期,他生病了就回家休養。嘉靖十年(1531)秋,陜西燕綏地區因災餓死。禮部尚書、五營殿大學士夏衍舉薦陜西巡撫。他深入受災嚴重的燕綏地區安撫賑濟饑民,經過周密調查,上書朝廷治理饑荒十余份奏折,全部被采納,使數十萬饑民得以生存。

嘉靖(1536)春,李被任命為宰相(明朝設立的官職)指揮疏浚河道,先後在河湖之間修建了數座閘門,蓄泄兩廁,使河道暢通,方便了漕運,活躍了商旅,促進了生產發展。不久,他升任財政部侍郎,總督倉也是西苑的農民。嘉靖十八年(1539),仁宗皇帝去謁見鹹陵,見他和靖遠王進舉為保衛鹹陵作出了貢獻,便下詔提拔李為工部尚書,官至二品。後來,他被任命為內政部長。

嘉靖二十壹年(1541),八月,李被“受周政府之命,勒令回鄉聽調”。這其實是天大的冤案:戶部右侍郎王臯趁河南大饑荒,下令“連長,軍民困住,請送兩淮以上銀子給我。當然有,但是兩年後,這個王尚書被新聞抓了,下獄,送到駐軍,死在了雷州駐軍。所以《明史·清七表》仍將桂吉記載為“二十壹年八月為官”,說明受賄罪說不能成立。

68歲死於利州,葬於該州西北的白巖山(今臨澧縣新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