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復旦大學2011
關於“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實施方案的通知
團委、團工委、直屬團支部(支部)各部門:
根據《關於印發2011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2011實施方案如下:
壹、主題口號
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傳口號
新西部,新生活和新成長
第三,服務內容
按照公開招聘、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選拔的方式,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招收我校學生到基層鄉鎮從事誌願服務工作,期限為1-3年。工作範圍包括基礎教育、醫療衛生、農業科技、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服務西藏等專項行動(詳見附件)。
四、註冊審核
1,報名。4月19-5月15,註冊學員登錄西部計劃(/)網站填寫註冊信息,選擇服務內容意向。網上填寫《報名表》,下載打印後,提交至團委青年誌願者工作部(葉大廈413室),並提交本人身份證、成績單及相關證明復印件。
2.預選確認。各系團委將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誌願服務經歷進行考核預選。在報名表相應欄目寫下詳細的評價意見,提交給團委。對於通過預選的學生,要詳細記錄其聯系方式,確保其離校後聯系渠道暢通。
3.復習。5月15日下午17點整,報名截止。團委收到學生的《登記表》後,會對網上報名填寫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後,在“招聘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動詞 (verb的縮寫)誌願者的選擇
1,選擇標準:
(1)能夠取得畢業證書並具有真實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學分總績點排名在本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以內。
(2)通過我校畢業體檢和西部計劃體檢。
(3)本科及以上學歷優先。
(4)優秀學生幹部和有誌願服務經歷者優先。
(5)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財、法等專業優先。
(6)西部地區學前戶籍者優先。
(7)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研究生優先。
(8)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誌願者,應具有累計1個月以上基層工作或誌願服務經歷,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獎勵或擔任各級團組織主要負責人。
2.選拔面試。團委將協調學生處、研究生處等部門對入選者進行面試,並對錄取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誌願服務經歷等進行考察。面試合格者,與學校項目辦簽訂招聘協議。
3.統壹體檢。上海團市委西部規劃項目辦公室將統壹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4.研究生在申請本計劃時,應取得所在院系和導師的同意,並在獲得服務資格時辦理在研究生院保留學籍等相關手續。
不及物動詞誌願者的日常管理
1.誌願服務期間,戶籍和檔案在復旦大學保管;服務期滿後,學校會發放派遣卡。
2.誌願者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受援縣項目辦負責,學校項目辦和誌願者所在部門總支協助。
七。鼓勵和表揚
1.2009年起,西部地區計劃服役期由1-2年調整為1-3年。西部計劃誌願者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報名1年的誌願者,可在服務期滿後的次年3月申請延期服務。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後,報服務省項目辦,由國家項目辦根據下壹年度服務崗位計劃和各項專項行動崗位要求,確定延期誌願者名單。
誌願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根據其在服務期間的表現,納入中國青年誌願者優秀個人獎、組織獎、項目獎評選表彰活動,表現突出者將被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誌願者、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誌願者、國際青年消除貧困獎的評選。
2.主辦方將定期聯合表彰優秀誌願者和項目實施單位。
3.服務期間,誌願者可以加入誌願者人才庫,參加專門為誌願者舉辦的人才招聘會。
八。國家資金擔保
1.誌願服務期間,國家財政將提供必要的生活補貼(包括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其中,生活補助為每月680元/人,每月發放865438元+每年060元/人;地區補貼每月65元/人-950元/人;交通補貼按照誌願者家到服務地點的實際裏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
2、誌願服務期滿1年經考核合格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崗位參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崗位工資標準;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服務時間視為養老、工傷、醫療、事業等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今後晉升高級職稱,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優。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在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的應屆畢業生實行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具體來說,今年新選拔的符合條件的誌願者,將向我研究生所在大學的學生管理援助中心等相關機構提出申請。
九。上海政策支持
參加西部計劃的上海誌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政策外,還將享受上海的政策。
1.經招聘選拔,入選大學畢業生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優先作為“上海市高校優秀畢業生”。
2.招聘選拔結束後,被選拔的大學畢業生可優先免試並保留學籍,服務期滿後返校攻讀學位。
3、招錄選拔結束後,入選的大學畢業生,若當年已通過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經用人單位同意,誌願服務可納入新錄用公務員基層實習活動予以組織。
4.服役期間,除國家給予的生活補助和交通補助外,誌願者(去西藏自治區的除外)還享受400元/月的生活補助、1,000元/年的交通補助,去西藏自治區的誌願者賣500元/月的生活補助、3000元/年的交通補助。
5.服務期間,誌願者除享受國家給予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外,還可享受保額5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對於在校學習期間申請助學貸款的誌願者,服務期滿後可延期還款。
7.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可申請“上海市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獎”,服務期1年,獎勵5000元,服務期2年,獎勵1萬元,服務期3年及以上,享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學生按照《國家項目辦關於做好三年西部計劃新招收誌願者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執行,本市高校誌願者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8.誌願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可以以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推薦和調劑。錄用後,基層服務年限可認定為新錄用公務員的基層培訓年限。
9.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可優先錄用郊區普教教師,享受相應政策。
10.為誌願者在誌願服務期間繳納社會保險,上海地方財政將按照本市社會平均工資基數標準,承擔誌願者保險金所在單位繳納的部分。
11.服役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可根據本人意願回老家或其他地區工作,學校將幫助其辦理相關手續。
非本市戶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誌願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在本市工作的,可以按照誌願服務開始當年的相關政策申請在本市落戶,也可以辦理三年以上《上海市引進人才居住證》。
X.學校政策
除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各項鼓勵政策外,學校還制定了以下鼓勵誌願者的規定:
1.我校畢業生參加項目誌願者申請和攻讀研究生學位的鼓勵政策:
(1)誌願服務結束並考核合格的,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加分項目以我校研究生院當年公布的政策為準。
(2)服務期內表現特別優秀,符合直接研究生基本要求,面試通過者,經考核可直接保送攻讀學位。不符合條件或面試不合格者,考研者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3)在服務期間獲得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誌願者、國際青年消除貧困獎的誌願者,經審核後可直接送我院研究生試用。
2.學校對參與該項目的誌願者的激勵政策:
(1)參加項目的誌願者在校期間申請助學貸款的,學校應酌情給予優惠,並協助辦理延期還款手續。
(2)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者,授予“復旦大學西部誌願服務獎”1萬元。服務兩年後,考核合格者,表現優異者,授予“復旦大學誌願服務西部獎”2萬元。
3.如用人單位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並在簽約項目後被錄取,用人單位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的,學校就業指導服務辦公室可協助與用人單位進行信息溝通。
以上國家、上海市及學校扶持政策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 * *共青團復旦大學委員會
2011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