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是中國***產黨在五十年代後期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中,為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所作的壹項重大決策。它違背了生產關系要與生產力相適應的關系。由於在合作化運動的後期已出現了過急過猛的問題,所以人民公社化運動也出現了急於向***產主義過渡的情況,刮起了“壹平二調三收款”的“***產風”。1958年11月中***中央工作會議(第壹次鄭州會議)後,毛澤東和中***中央開始逐步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
人民公社化運動浪費了大量資源,造成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農民勞動積極性受傷害,造成社會生產力的極大破壞,使得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產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錯誤嚴重泛濫開來.關於在我國農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高潮中已初見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級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戶左右。1957年冬和1958春的農田水利建設高潮,又出現了聯隊、聯社。毛澤東考慮到當時以大搞興修水利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建設的發展需要,覺得需要辦大社。1958年3月,中***中央政治局成都會議通過了《關於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並為大社的意見》。意見指出:“為了適應農業生產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條件的地方,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有計劃地適當地合並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會後,各地農村開始了小社並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現了“***產主義公社”、“集體農莊”,有的地方出現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紅旗》雜誌第3期《全新的社會,全新的人》壹文中,比較明確地提出“把壹個合作社變成壹個既有農業合作又有工業合作基層組織單位,實際上是農業和工業相結合的人民公社”。這是在報刊上第壹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澤東視察河南新鄉七裏營人民公社時,說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與山東領導談話時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並指出公社的特點是壹大二公。談話在報紙上發表後,各地掀起了辦人民公社的熱潮。8月,中***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中***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認為這是“指導農民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提前建成社會主義並逐步過渡到***產主義所必須采取的基本方針”。9月初,《人民日報》公布了這壹決議,全國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熱潮,僅用了壹個多月的時間就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 到年底,全國74萬多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並成為2.6萬多個人民公社.
由於在合作化運動的後期已出現了過急過猛的問題,所以人民公社化運動也出現了急於向***產主義過渡的情況,刮起了“壹平二調三收款”的“***產風”。
1958年11月中***中央工作會議(第壹次鄭州會議)後,毛澤東和中***中央開始逐步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1961年,毛澤東主持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進壹步明確了在現階段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這在壹定程度上對克服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