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壹、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宣傳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深入開展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壹切組織和個人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法律法規的基本知識,結合學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發展理念,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培育法治理念,樹立法治信仰,推動法治實踐。二、學習宣傳重點領域和重點工作的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我省相關地方性法規,特別是圍繞壹個時期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領域,深入宣傳有關“三改壹拆”、“五水***治”和環境保護、創新驅動、小微企業成長等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全社會善於運用法律手段、依照法律程序,使推進重點工作的過程成為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的過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我省相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加大防範金融風險、電信網絡詐騙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有關民生領域的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引導公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堅持全民普法。壹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傳教育。法治宣傳教育對象應當做到全覆蓋,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人口在內的所有公民,加強與其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公民努力學法、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四、突出重點對象的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堅持全民普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模範守法、嚴格執法,發揮其示範效應和帶動作用。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強化法治意識,把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標準。堅持法治教育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置法治知識課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壹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培養青少年的規則意識和法治行為習慣。教育引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壹步學法用法,正確認識企業經營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提高其誠實守信、依法經營、風險防範的觀念和能力。五、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方式創新。要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融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的全過程。堅持深入群眾、服務群眾,根據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推行菜單化、訂單式普法模式,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化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軍營等活動,深入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活動,以依法治理的生動實踐體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效果。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使司法、執法和法律服務的過程成為向群眾法治宣傳教育的過程。在堅持鞏固傳統媒體的基礎上,更加重視和發揮新媒體作用,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充分運用文化禮堂等基層文化宣傳陣地,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六、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在宣傳法律知識、法律規範的同時,更加註重宣傳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註重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大力發展法治文化創意產業,繁榮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促進法律的規範作用和道德的教育作用相輔相成,使法治的理念成為公民道德素養的有機組成部分,法治的方式成為公民的行動自覺。七、健全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同參與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體制機制。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都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認真落實重點單位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制度,強化實績考核。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工作力量、經費等保障,建立科學的考核評估工作機制,做好中期檢查和終期評估,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