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深化政務服務的什麽改革
近年來,長春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重大決策部署,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提高審批效率、改善營商環境,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全市上下匯聚於改革大旗之下,堅持“把方便帶給群眾、把服務交給政府”的理念,以“受審分離”為制度核心,以“互聯網+”為技術核心,全力打造“審批不見面、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新模式。目前改革任務已主體完成,基本實現了“只上壹張網”“只進壹扇門”“最多跑壹次”目標。 壹、堅持壹門辦事。全市***建設20個市、縣(市)區、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面向企業提供服務,210個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面向群眾提供服務,形成了市、區(縣)、街(鎮)三級聯動,覆蓋全市的辦事大廳體系,實現企業、群眾辦事“多點辦、就近辦”。對市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升級改造,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企業設立經營、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就業創業、住房保障等與企業生產經營和老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的事項“壹網打盡”,事項進駐率達到95.2%,企業群眾辦事創業“進壹扇門能辦所有事”。對暫時因業務安全、場所限制等不具備進駐大廳辦理條件的社保、醫保、車管等專業大廳列為政務大廳分廳,與本級政務大廳保持統壹服務模式,實行辦理過程和結果的統壹監管。 二、堅持壹窗受理。政務(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綜合受理“全科”窗口,所有窗口像銀行窗口壹樣都是同質化的,企業群眾到壹個窗口可以辦所有事。所有審批人員撤至後臺,不再直接面對辦事企業和群眾,企業和群眾通過叫號系統隨機分派窗口,綜合窗口人員受理以後,材料通過網絡傳輸到後臺審批,讓管事的人與辦事的人不見面,切斷了人情辦事利益鏈,使腐敗失去了滋生空間,找關系、托熟人辦事再沒有了必要,長春辦事不求人。 三、堅持壹套標準。目前,全市***梳理出2498項事項,事項名稱、實施機關、項目類別、設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收費標準、法定期限、承諾期限、辦理地點、咨詢電話等160個要素,按照國家和省標準實現了全部統壹,確保政務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在吉事辦網上辦事大廳,每個事項都提供辦事指南,壹看就懂、壹學就會。企業群眾按照指南和接件標準完成材料準備,企業群眾按標準報、綜合窗口按標準接、後臺部門按標準批,提供無差別、均等化服務。同壹事項到哪辦,都是同壹要求、同壹標準、同壹時限、同壹流程。 四、堅持壹網通辦。依托全省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企業和群眾辦事材料由平臺自動進行流轉分派,消除了“數據煙筒”和“信息壁壘”,初步實現了部門間、層級間的信息***享,申請材料大幅精簡,工作效率大幅提升。事項辦理實現全程電子化,每個申請材料是否依法合規,每個環節責任人是誰,什麽時候簽批,做出的什麽決定,均網上全程留痕、接受監督。符合標準不批、不合標準亂批、超過時限審批等行為均按違紀論處、實施問責。審批人員沒有了變通余地、運作空間,企業和群眾辦事到哪都是均等化的服務,可以理直氣壯地辦、簡便快捷地辦。 五、堅持壹章審批。推行印章集中托管,審批部門不再制發批復和證照,不再管理行政審批專用章,全市已經有982枚行政審批專用章由政務(公***)服務中心集中管理,按照審批部門決定統壹制證用印。至此,接件、審批、用印三個環節完全分離、相互制約,形成了完整的閉環。不經過政務(公***)服務中心把關的件,部門想批也批不了,不經過部門審批確認的證,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無權制發,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壹個門、只蓋壹次章。 目前,全市除涉及現場勘查、特殊程序的31項事項以外,其余2467項事項只要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受理申請到作出辦理決定、形成辦理結果全過程都可以實現“最多跑壹次”,占比98.76%。簽訂哈長城市群“跨省通辦”框架協議,265項業務實現“跨省通辦”,今年以來已經辦理跨省通辦業務92319筆。同時,我們還面向因身體、智力、年齡等原因不便到大廳辦事的群體,依托社區網格,開展全程代辦、網格送件、快遞送件等服務,讓這些群眾“零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