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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的顏色和圖案的寓意

軍旗,是象征軍隊或建制的旗幟。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為紅色,上綴金黃色的五角星及“八壹”兩字,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以來經過艱苦卓絕的長期鬥爭,終於在黨的領導下取得了中國革命的偉大勝利。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的規格(按照總參1951年1月頒布的條令執行):

軍旗可以授予團級以上部隊和院校,授旗時可以舉行儀式。

軍旗主要用於參加典禮、檢閱、隆重集會、遊行等場合,由掌旗員掌握軍旗,左右各有壹名護旗兵,位於部隊的前列。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是中華人民***和國武裝力量的標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榮譽、勇敢和光榮的象征。它激勵全體指戰員牢記自己的神聖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黨,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捍衛祖國的神聖領土和尊嚴。

歷史上的人民解放軍軍旗

人民解放軍軍旗,歷史上有過四種形式,經歷了不同的歷史時期:

第壹面軍旗是工農革命軍軍旗 。它誕生於1927年9月毛澤東領導的秋收起義。它的旗底為紅色,象征革命;旗中央為五角星,代表中國***產黨;五角星內鐮刀,斧頭代表工農;旗面靠旗桿的壹條白布上,寫著“工農革命軍第壹軍第壹師”的字樣。全旗的含義為:工農革命軍是中國***產黨領導下的工農武裝。

第二種樣式是中國工農紅軍軍旗。1928年5月,中***中央決定,工農革命軍改名為工農紅軍。1930年4月,中***中央軍委發出了《關於紅軍各級軍旗的規定的通令》,對全國紅軍的軍旗第壹次作出了統壹規定。紅軍軍旗基本上延用了工農革命軍軍旗的樣式,但明確規定了旗幟的尺寸、顏色、斧頭的樣式和刀鋒在圖案上的方向,增加了旗須與文字的橫標。即鐮刀、斧頭皆柄向下,二者鋒刃相對,刀右斧左,鐮刀斧頭用黑色,五星為白色;旗上方壹律橫書“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這是土地革命時期,紅軍使用最廣的壹種旗式。

第三種樣式產生於1933年4月,仍為中國工農紅軍軍旗。1931年後,壹批在蘇聯進修過的***產黨人受***產國際派遣回國,他們中有的人認為,錘子才是現代產業工人的象征。1933年4月,中華蘇維埃***和國軍事委員會頒布命令,正式更改了中國工農紅軍軍旗式。旗的右上方為壹顆五星,旗中間為交叉的鐮刀錘子,旗的三面有旗須,旗桿處留有2寸3分的白布書寫部隊番號。五星和鐮錘用金黃色布做成。由於當時國民黨軍隊的圍剿,各根據地之間聯系不便,除中央紅軍外,其他蘇區均沒有及時采用這種旗式。

第四種式樣就是今天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1949年初,黨中央指示解放軍總部提出制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的方案。周恩來親自主持這項工作。在研究設計過程中,毛澤東親自聽取匯報,並指示:軍旗要有“八壹”二字,表示1927年8月1日是中國人民舉行南昌起義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歷史節日;要有五角星,象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周恩來指示:軍旗要以革命的顏色、廣大人民群眾的傳統喜慶顏色——紅色作為主體。星和字用黃色,旗桿要有紅黃二色旋紋,頂部要裝壹個紅纓槍的矛頭,飾著紅穗,象征人民軍隊的由來。總部根據毛澤東、周恩來的指示,經過多次研究,確定了方案,制作了第壹面八壹軍旗。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命令,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樣式”。命令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為紅地,上綴金黃色的五角星及“八壹”兩字,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誕生以來,經過長期奮鬥,正以其燦爛的星光,普照全國。”“旗桿套用白色”,“旗桿為紅黃相間之旋紋,上置黃色矛頭”。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軍旗

陸軍:旗面上半部保持三軍軍旗的基本樣式,正紅色旗面,右上部有金黃色五角星和“八壹”字樣;下半部為草綠色旗面,它象征著祖國美麗、富饒的綠色大地。陸軍軍旗表示:陸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領土安全而英勇戰鬥,所向無敵。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旗

海軍:旗面上半部與陸軍相同;旗面下半部為橫向的海藍色和白色條紋相間,象征著萬裏大海和波濤。海軍軍旗表示:海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萬裏海疆乘風破浪、勇往直前。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旗

空軍:旗面上半部與陸軍相同;旗面下半部為天藍色,象著蔚藍色的天空。空軍軍旗表示:空軍是中國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神聖領空展翅翺翔、搏擊長空。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命令,頒發經毛澤東主席審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式樣。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壹”兩字,亦稱“八壹”軍徽。紅星象征中國人民獲得解放,“八壹”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國***產黨人發動南昌起義,打響了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第壹槍,中國人民解放軍從此誕生。

陸軍軍徽亦即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海軍、空軍的軍徽以“八壹”軍徽為主體。海軍軍徽為藏藍色底,象征廣闊的海洋,襯以銀灰色鐵錨,代表艦艇;空軍軍徽為天藍色底,象征無垠的藍天,襯以金黃色飛鷹兩翼,代表飛機。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原名《八路軍進行曲》,為《八路軍大合唱》中的壹首齊唱歌曲。公木詞,鄭律成曲,1939年秋作於延安。同年冬,由曲作者親自指揮,魯迅藝術學院合唱隊與樂隊在延安中央大禮堂首次演出。1940年夏,刊登於《八路軍軍政雜誌》,隨即在各抗日根據地廣泛流傳,深受廣大軍民的歡迎。

解放戰爭中,各部隊根據當時的形勢和任務,對歌詞作了修改,更名為《人民解放軍進行曲》。1951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統壹修訂了歌詞,刊於由總政文化部編印出版的《部隊歌曲選集》第壹集。同年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命令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草案)》的附錄二,曾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之名刊登了該曲。1953年5月1日頒布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草案)》,附錄二重新以《人民解放軍進行曲》之名刊登了這首歌。1965年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壹些詞書、文章曾將這首歌作為“軍歌”加以論述介紹。實際上,這首歌以前未經正式確定為“軍歌”。

1988年7月25日,經中***中央批準,中央軍委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定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同日,總參、總政為正式頒布軍歌聯合發出《關於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的通知》和奏唱的暫行規定。通知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體現了我軍的性質、任務、革命精神和戰鬥作風,反映了我軍的光輝戰鬥歷程。正式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壹定會激勵全軍指戰員在中國***產黨領導下,繼承和發揚光榮傳統,努力加強我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肩負起建設四化、保衛四化的歷史重任。高唱《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將使廣大指戰員更加振奮革命精神,激發戰鬥熱情,增強革命軍人的光榮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形象鮮明,旋律流暢,音調堅實,節拍規整,集中表現了人民軍隊豪邁雄壯的軍威,具有壹往無前的戰鬥風格和摧枯拉朽的強大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歌詞

向前!向前!向前!我們的隊伍向太陽,腳踏著祖國的大地,肩負著人民的希望,我們是壹只不可戰勝的力量。我們是工農的子弟,我們是人民的武裝,從不畏懼,決不屈服,英勇戰鬥,直到把反動派消滅幹凈,毛澤東的旗幟高高飄揚。聽,風在呼嘯軍號響!

聽,革命歌聲多麽嘹亮!同誌們整齊步伐奔向解放戰場,同誌們整齊步伐奔向祖國的邊疆。向前!向前!我們的隊伍向太陽,向最後的勝利,向全國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