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地理學中的其他
廣義還包括歸納地理。人們對自然和社會環境有壹種感應過程,即人們對環境的地理圖像、信息處理和感性判斷的感知過程;而人類的行為是對誘導過程反應的結果,最終決定了人類在特定的地理環境中采取某種類型的決策行為。雖然每個人的行為都可能包含大量的主觀成分,但對於特定的群體或階層,其行為的統計效果可以反映壹定的客觀規律,可以采用壹定的方法進行研究。從地理學角度研究地理圖像和人類行為始於20世紀初,它吸收了美國行為科學的合理因素。最早進行系統研究的是C.O .紹爾,他在《歷史地理學導論》中提出了行為地理學和歸納地理學的相關研究問題。20世紀30年代,我們在研究西方生產布局(區位論)時,註重了行為因素的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行為地理學和歸納法日益發展。比如J.K. Wright在1947《地理學中的意象空間》壹文中提出了行為地理學研究的目的。古爾德(P.R. Gould)認為,20世紀60年代的六大方法論進步之壹是“行為地理學、對環境的認識和對空間行為的研究”。美國學者G. Olsson和D. Harvey先後在1969撰文討論行為地理學的概念、理論和應用。人文地理學家K. Cox和R.G. Golledge也在《行為地理學通論》中作了系統的闡述。隨著20世紀70年代歸納法和行為地理學的迅速發展,R.M. Downs甚至提出了“行為革命”的口號。行為地理學也從人類行為機制中衍生出了“環境理解方法”和“行為地理學方法”兩個分支。20世紀80年代,Kirks和Goriki發表了《行為地理學若幹問題的再討論》,指出人類在空間中的行為受到個體和社會的制約,這反映了行為地理學發展的新趨勢。如今,行為地理學和歸納地理學在西方地理學中占有重要地位,並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形成了研究中心。研究的主要內容有:居民誘導和行為地理學;企業管理者的區位行為;規劃決策者的感受和行為;歸納法和行為地理學研究與城市規劃的關系;人類在特殊環境(災區)中的感應和行為。歸納法和行為地理學都在努力建立自己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從人類整體社會化的角度探索不同的空間行為和地理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