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評估範圍
以學校所有參加讀書會活動的班級為對象,選取其中的30%(小數以整數記錄)作為學校讀書會班級。
二、評價條件
綜合評價各班書香文化建設情況、班內實際讀書氛圍形成情況、參加學校書香活動競賽情況。
具體規定:
計算方法:基本分+附加分=考核總分。
盤子
特定條件
得分
班級水平
書香
文化
建築
(20)
1.建立班級圖書角,籌集人均兩本以上圖書用於閱讀;建立符合班級特點的借閱制度,保證圖書的完整性,形成壹定的流量;並且實行專人管理,有專門的閱讀標語。
五
2、班級布局具有班級特色,校園文化長廊和班級陣地建設營造獨特,營造書香文化。
五
3.確立學術寫作的目標,對班級讀書星有明確的評價標準。
五
4.推廣普通話,要求學生在學校使用普通話,在校外也願意用普通話交流。
五
班級水平
閱讀
魏奮
精壹
(30)
1,所有學生都能對課外閱讀有積極的熱情,每天有專門的閱讀時間,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
五
2.所有學生壹個學期能讀完五本以上的書。
五
3.有愛惜書籍,愛護書籍的習慣。
五
4、積極開展閱讀交流和指導活動,組織有效的閱讀活動,並且教師能在閱讀指導課上積極參與指導。
五
5、定期開展優秀圖書推薦活動,如建立好書推薦專欄,推薦新書等。
五
6、開展具有班級特色、富有創意、富有成效的閱讀活動。(比如出版班級雜誌,發起小型書展等。)
五
參加
書香
人種
活躍的
(附加)
1,凡學校組織的關於書香校園建設的系列競賽,團體或個人都會為書香課堂的評比記加分。團體壹、二、三等獎分別給予6、4、2分,個人壹、二、三等獎分別給予3、2、1分。
2、在學校的讀書之星評比活動中,評選出的評比,可給予班級每人2分的分數入班考核。
3.參加書香校園相關市級以上競賽的學生,按壹、二、三等獎分別給予5、3、2分;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的每篇文章加2分。
4.班級承擔學校閱讀活動現場觀摩、閱讀指導活動的,每次加2分。
三、評價方法
1,每學期不進行評價。
2.根據每個班級的年度活動進行評價打分,選出前40%的班級候選人進入第二輪評價,對班級情況進行總結介紹和展示,學校老師和學生代表憑評價產生最終的書香班級。
第四,認可和獎勵
1,獲得書香班稱號的班級將在年底的閉幕大會上受到學校的表彰,授予“書香班”標牌,在校園網站上公布名單,並對班級進行介紹。
2.同時,學校推出書香校園專項基金,對獲此殊榮的班級給予適當獎勵。
動詞 (verb的縮寫)措施的執行情況。
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實施,評價辦法試行壹年。之後又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本辦法由學校學術創作團隊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