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不同於其他壹切學科,確切地說,它是探討壹切主題的批判方法,所有其他學科都處於它的廣闊視野之中。哲學是壹種生活方式,壹種思想生活或理性生活,是蘇格拉底那樣的人終其壹生過著的生活,是我們多數人只在每周的幾個小時中過著的生活。它思考壹切,無所不包。但主要來說,它是思想地生活著。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有壹個學生,叫做亞裏土多德,他曾說,這種“沈思的”或哲學的生活是人類的理想生活。不過,他不是說壹個人要時刻坐在那裏思考,不做任何事情。與古希臘的其他哲學家壹樣,亞裏士多德並沒有為了孤寂的思考而禁絕快感或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壹般認為,哲學無需我們思入雲中,隔離日常現實。恰恰相反,哲學讓我們走出雲裏霧裏,擴展我們對於自身的觀點和我們關於世界的知識,讓我們破除偏見和有害的習慣,那是些我們由於太年輕或太幼稚而無法更好地去認識而招致的偏見和習慣。哲學是“批判的”,這並不是哲學是否定的或虛無的,而只是說哲學是反思的。它仔細地考察和思考諸種觀念,而不是不假思索地接受它們。
哲學使我們能夠重新考察我們觀看世界的方式,我們所設定之物,我們所推斷之物以及我們確知之物,由此正確地看待我們的生活和信念。它也使我們欣賞其他關於世界的觀點。它激勵我們去看清楚我們所持觀點的後果,有時,它們是壹些令人絕望的矛盾。它使我們去看清楚我們最珍愛的信念的辨明(或這種辨明的缺失),去區分我們繼續有把握確信的信念,和我們應表示懷疑或加以拒斥的信念。它讓我們可以去取舍所考量的選項。哲學給了我們理智力量去維護我們的所作所為,以及我們在什麽方面相信他人和自己。它迫使我們去搞清楚我們的行為和信念的根據和限度。因此,它給了我們去理解、容忍甚至去同情或采納非常不同於我們自己的觀點的那些觀點的理智力量。
哲學首先是壹門教導我們如何表達、堅持和維護信念的學科,或許,我們壹直持有這些信念但從未清楚地表達出來並加以論證。比如,假如妳成長於ー個有著濃厚宗教氣氛的家庭,妳被教導要敬重上帝和教會,但妳從未覺得有必要去學會對妳的信念作出辨明或論證。可是,如今妳進入了大學,很快就會碰上妳的同學,其中壹些妳當做是親密朋友,認為他們在許多方面值得贊賞但他們公然懷疑宗教倌仰。其他同學則接受非常不同的學說和信念,並喧鬧地為之辯護。妳的第反應也許完全是身體上的,妳感到虛弱、目眩和焦慮。妳拒絕傾聽,若作出回應,也帶著壹點歇斯底裏。妳可能在爭論的同時陷入打架。妳像是感到生命中的某個基礎,生命中的壹個主要支撐在滑走。但是,慢慢的,妳獲得了壹些信心,妳開始傾聽。妳讓自己保持足夠的距離,以使自己可以用考量科學爭論或政治爭論的同樣方式,去考量關於宗教的論爭。妳自問,為何自已的朋友不相信自己所相信的東西。他們的論證有說服力嗎?他們的理由是好的理由嗎?首先,妳開始問自己是如何就相信白己的宗教信仰的,然後妳很有把握地得出這樣的答案(許多大壹新生都是如此):妳大體上被父母和社會“限定”。從而,妳可能暫時,也可能終其壹生,質疑或拒斥妳曾“自然的”接受的觀念。或者,妳通過新的承諾重申妳的信仰,由此確定,無論怎樣,妳的信念都是正確的,或者至少對於妳而言是正確的。但是,在進壹步的考量和論證之後,或許由於壹些新的宗教經驗,妳開始看到了這些論證的兩面。妳第壹次能夠在彼此對照中衡量它們各自的優點和缺點,不再防禦性地維持壹方而攻擊另壹方。妳可能依然是壹位信徒,妳可能成為壹位無神論者或壹位不可知論者(壹個承認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的人)。壹些人皈依了另壹種信仰。或者,壹個人采取這樣壹個立場:他或她給予所有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同等的重要性,然後繼續相信某壹信念卻不再認為有壹種唯壹正確的信念,擁有這種信念的人因此必定高其他人壹等。但是,無論妳做了什麽樣的決定,妳的立場都不再是幼稚的和未經思考的。妳清楚支持和反對它的論證。妳知道如何為自已辯護。最重要的是,妳確信妳的立場是可靠的,確信自己考量了對它的反駁,而且確信自己掌握了它的力量。壹切哲學問題和哲學立場都是如此。哲學不會使我們脫離生活,相反,它澄明我們!的生活。它把我們的生活可靠地建立在理智基礎上,以此取代因襲的偏見、父母的絮語和電視廣告中沒頭沒腦的口號所提供的不堪壹擊的支撐。
“哲學”聽起來像是壹門新穎的神秘學科,不同於妳曾遇見的任何學科。但是,哲學的基本觀念我們都熟悉,哪怕我們仍未正式地面對這些問題。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已然都是哲學家了。在壹場危機中審視自己,或在與朋友的壹場論證中審視自己。註意到“自由”、“人類"”、“自我同壹性”、自然”和“自然的”、“相對的”、“實在”、“幻覺”和“真理"這些抽象概念如何迅速地進入我們的思想和談話中。註意到某些基本的哲學原則無論是保守的還是激進的、實用主義的還是唯心主義的、確信的還是懷疑的、平淡的還是英勇的壹如何進入我們的行動、我們的論證和我們的思考中。我們每個人都對上帝、道德及其原則、人性和宇宙的本性具有壹些意見。但是,我們未曾探究它們,因此它們只是我們思考的壹些假定。我們未作思考就相信許多東西,僅僅是假定它們,而且有時是毫無根據,沒有任何好的理由。對我們而言,哲學研究就是闡明我們的觀念,給予我們維護我們的假設的手段,同時,也讓我們可以得到其他假設。在我們曾由於缺乏選擇而只能被動地采取壹個觀點的地方,如今我們可以自信地論證它,認識到我們對它的接受是積極的和批判的、系統的,而不是完全出於壹些隨手拿來的信念(天知道它們源自何處)。所謂批判的,指的是仔細地和慎重地考察,若有必要,就願意改變自己的信念。它不壹定是嚴重的或破壞性的。同樣也存在著“建設性的批判”。“論證”並不意味著“反對",壹個論證不過就是壹次辨明我們的信念、用好的理由支持它們的嘗試。
那麽,什麽是哲學?從字面上來看,在希臘語中( philein, sophia),它指的是“對智慧的愛”。°它是壹種批判的和系統的思考態度,而不是壹個特殊的主題。這對於初學者而言非常困難,因為他或她想要的哲學定義,是他或她初學生物學時得到的那種定義:對生物的研究。可是,哲學的本性本身就處在激烈的哲學爭論中。許多哲學家認為,它是壹門科學,事實上是“諸科學之女王”,物理學、化學、數學、天文學、生物學和心理學在獲得各自獨特的世界、成為大學的不同系科之前,它們都是在哲學的母體中開始其發展的。從歷史上來看,也確實如此。(因而,幾乎在所有的科學領域最高學位都是“哲學博士")。只要人們認為哲學是通向實在之路,哲學的目標是真理,似乎也就使哲學成了終極科學。
但是,早在蘇格拉底那裏,哲學的主要職責就被認為是定義壹壹為諸如真理、正義、智慧、知識和幸福這樣的重要觀念尋找清晰的含意。因此,許多哲學家在他們尋求這樣的定義的嘗試中,利用著日益精致的邏輯學和語言學。可是,另壹些哲學家認為,哲學更接近道德和宗教,其目的是給予我們的生活以意義,引導我們走上通向“美好生活”的“正確道路”。還有壹些哲學家認為,哲學是壹門藝術,是批判和論證的藝術,也是構建概念體系的藝術,或許還是創造全面而有益的景象、光彩奪目的隱喻、新的思考方式的藝術。這樣壹來,哲學或許類似於講故事或神話學。壹些哲學家非常強調證明和論證,另壹些哲學家信賴直覺和頓悟。壹些哲學家把所有的哲學探究還原為經驗研究,另壹些哲學家則把經驗不可靠當做壹項原則。同樣,壹些哲學家堅持哲學的實用性,事實上就是認為哲學所考慮的唯有實用。然而,另壹些哲學家堅持觀念生活的純正,使之與ー切實用的考慮分離。但是,只要不作曲解,哲學無法簡化為上述任何壹種情形。壹切都是蘇格拉底思意為之而死的那種不斷重新定義的批判的、創造的觀念生活的組成部分。事實上,蘇格拉底自己認為,哲學的本質是對智慧的尋求,任何聲稱他或她已經擁有智慧的人,無疑都是錯誤的。比如,在《申辯》中,他做了如下著名的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