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人定期質押貸款辦法》第二條質押貸款(以下簡稱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存單作為質押,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取得壹定數額的人民幣貸款,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 *夫妻雙方* * *以同壹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所負的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壹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