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賣房委托書範文:
委托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性別,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
我是位於×××地址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及位於××××地址的使用權人(土地證號:××××),由於我工作繁忙無法親自前往辦理相關手續,現自願委托××××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並以我的名義全權辦理以下事項:
1.到上述房產貸款的銀行償還貸款余額、抵押借款,領取相關票據證明的相關手續;
2.到×××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或×××房產檔案館對上述房產進行查檔;
3.到×××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上述房屋的註銷抵押登記和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相關證件資料;
4.到房產契稅征收點辦理上述房產交易有關遺失查詢和申報交稅的相關手續,代為簽署相關文件和資料,代為繳納房屋買賣相關的稅費,並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5.到上述房產管轄的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申報及個人住房交易減免稅申請的相關手續,代為簽署相關文件和資料,代為繳納房屋買賣相關的稅費,並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6.到×××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等有關單位辦理上述房產轉讓、過戶的壹切相關手續,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交割聲明》、繳納相關稅費、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7.代為收取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房款。
8.到上述房產的物業管理單位辦理相關的交割手續。
9.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以及土地轉讓、過戶的壹切相關手續,簽署相關文件,繳納相關稅費,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中所簽署的壹切有關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並承擔壹切相關法律責任。
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此委托書有效期從簽署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完成為止。
委托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