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某找人冒充前夫簽字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警方將會對她進行依法提審,也希望這個女人能夠知道自己的錯誤並且及時悔改。她的這個行為已經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壹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希望這次教訓能夠讓馮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改邪歸正
馮某在與丈夫離婚後打起了兒子房產的註意,最終找人假冒前夫簽字賣掉兒子的房產,從而獲利兩百多萬。據了解她花了36萬買了輛奔馳車,在上海開奶茶店賠了80萬,還有壹二十萬用在酒吧裏,該女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而且偽造他人簽名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並根據行為人的目的確定具體的法律責任。用於詐騙的,可以以合同詐騙罪、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女子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法律,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希望她能夠在監獄裏好好思考自己所犯的錯誤,並予以改正。
這個女人就是被利益沖昏了頭腦,為了獲得錢財居然打起了自己兒子房產的主意,真的是太罕見了。女子的行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千萬不要知法犯法。像馮某這樣無業且欠很多外債的女人真的是不多見,大家說對不對。
最後總結壹句,女子的行為已經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被警方依法逮捕,具體結果如何還未可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請大家不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