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實際操作中,收票人應註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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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名蓋章的支票不能收。鑒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據”,這種票據無法律效力。必須請出票人補蓋印鑒方可接收。
出票簽名或蓋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這種鑒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經常被銀行退票。
支票上簽章處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沒有其他簽名或蓋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簽名能以蓋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簽名。
圖章顛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
04
5.蓋錯印章塗銷後,再加蓋正確印鑒的支票,可以收。出票人在蓋錯的印鑒上打“”塗銷,這枚印鑒視為沒有記載,只要第二次所蓋的印鑒和銀行內原有的印鑒相同,而且戶頭內有足夠存款,這張支票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