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火車票退票鐵路部門對火車票退票和改簽程序進行了調整。2008年4月3日5時起,鐵路部門將調整火車票退改簽方式,實現全國火車票退改簽新規:車票只能改簽壹次,每張車票只有壹次改簽機會。
2.根據鐵路部門的規定,變更簽證是指旅客變更乘車日期、車次、座位(臥鋪)時需要辦理的簽證手續。如需變更車站位置,需辦理變更到站手續。
3.變更到站是鐵路客運部門從2015年6月10日起推出的壹項服務,即旅客購票後,可根據行程變化選擇新的目的地,在車票預售期內變更到站和登車日期、車次、座位。
4.旅客退票應在開車前到車站辦理。特殊情況,經購票車站或取票站站長同意,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新規還解釋,退票費的計算方式不再四舍五入到元,而是四舍五入到五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