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我簽名的購車合同無效。簽訂合同的標準如下:
(1)在代理權限內授權他人簽字,或者明知他人以個人名義在合作協議上簽字而不否認的,該簽字有效,購車合同有效;
(2)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由他人代替本人簽字的,代理簽字有效,合作協議有效;
(3)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申請批準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另壹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二、簽訂購車合同需要註意什麽?
1,需要明確規定汽車本身的品牌、車號等要素;
2.註意經銷商的合同責任細節,包括交付方式和時間;
3.在購車合同中,要特別註意明確違約責任,以及約定的結算方式和合同的管轄範圍;
4、註明售後服務,應重點說明經銷商應承擔什麽樣的義務;
5.賬單上的名字必須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