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純理論討論,公證文書,作為權威的公證程序,文書是有瑕疵的,不影響文書的效力;
第二,公證需要兩名公證員在場,壹般是錄音錄像的過程。不太可能沒有簽名。
當然,如果公證只是為了證明合同文本是真實的,並不是為了公證合同內容的真實性。然後我們需要考察原合同是否已經生效。那是原文書的效力,和公證無關。公證只是證明原始文件是真實的。至於原內容是否合法有效,與公證無關。這種情況其實不太可能發生,因為公證壹般是為了公證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壹,純理論討論,公證文書,作為權威的公證程序,文書是有瑕疵的,不影響文書的效力;
第二,公證需要兩名公證員在場,壹般是錄音錄像的過程。不太可能沒有簽名。
當然,如果公證只是為了證明合同文本是真實的,並不是為了公證合同內容的真實性。然後我們需要考察原合同是否已經生效。那是原文書的效力,和公證無關。公證只是證明原始文件是真實的。至於原內容是否合法有效,與公證無關。這種情況其實不太可能發生,因為公證壹般是為了公證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