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復寫件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復寫件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用復寫紙寫的借據能否等同於原件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呢?本市居民趙寶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他手持壹張5萬元借據的復寫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欠款,但法院經過壹審、二審後,對復寫件是否能作為證據壹直持有爭議,最終市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再審認定復寫件屬於原始證據,支持了趙寶的訴訟請求。  早在2001年年底,王琴向趙寶借款人民幣5萬元,並給其出具了壹張借款人民幣5萬元的借據。但該借據是復寫件,壹式兩份,由王琴簽名,趙寶保留壹份。事後,王琴壹直未歸還欠款。2003年初,趙寶持5萬元借據的復寫件到法院起訴王琴,索要借款。壹審法院認定雙方借貸關系成立,判決王琴償還借款5萬元。  判決後王琴不服,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趙寶所持的借據是復寫件,沒有原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的規定,不得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判決駁回趙寶的訴訟請求。對於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趙寶自然不服,向中級法院申請再審。在中級法院再審時,王琴申請對復寫件中簽名的真實性進行鑒定,經公安部鑒定,復寫件中的簽名是真實的。中級法院再審認為,復寫件系經過媒介復寫紙而形成,是與原件同步完成的,且經過公安部對復寫件中的簽名鑒定,故判決,維持區法院判決,支持了趙寶的訴訟請求。對於再次更改的判決王琴向高級法院申請再審。  市高院經審查認為,復寫件雖然不能等同於原件,但因復寫件系經過媒介復寫紙而形成,是與原件同步完成的,屬於原始證據。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中級法院再審判決對復寫件借據予以認定,並無不當。高級法院支持中級法院的再審判決,駁回王琴的再審申請。  ■ 法官點評  本案的癥結是對復寫件的認識。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是把復寫件等同於復印件。實際上復寫件與復印件是有區別的。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復寫是經過媒介復寫紙書寫,壹次可以寫出若幹份。復印是照原樣重印。  本案唯壹的物證是壹張復寫件的書寫借據。因為復寫件不是原件,是經過媒介復寫紙而形成,不等同原件。復寫件雖然不能等同於原件,但復寫件系經過媒介復寫紙而形成,是與原件同步完成的,可以壹式兩份,或多份,每壹份,都是與原件壹次同步完成,均應屬於原始證據。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中級法院再審判決對復寫件的借據予以認定是正確的。需要指出的是,該類復寫件的借據,不管存在幾份,在依法認定了其中壹份的效力之後,其他的就自然失去效力。